广大市民:
位于锦州市凌西大街以西的佳和溪林苑小区不属于市实验学校学区,但由于历史原因及特殊情况,经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市教育局对该小区业主子女入市实验学校就学做出如下规定: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佳和溪林苑小区购房并落户的业主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时,可由市实验学校接收入学;已在其他学校就学的,中途不得转入实验学校。2020年12月31日以后在佳和溪林苑小区购房、落户的业主子女,市实验学校不再接收入学。
该小区业主子女入市实验学校就学需满足入学当年《锦州市中小学招生方案》规定,经市实验学校和市教育局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学。
特此公告
锦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