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延边州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各校外培训机构:

在教育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此行为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加重了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造成极其不良影响。虽经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培训机构顶风而上,不收敛不收手。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明确规定,“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对违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一经查实,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办学,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诚信合法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需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通力合作,以学校教育为主,以校外培训为辅,共同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

一是学校要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对于学校来说,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要开展和丰富课后服务的质量和内容,提升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效果和质量。学生在学校期间学习有效果,就可以减少去校外培训机构补习的时间,让学生以学校学习为主。同时学校还应该强化系统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为学生们提供更好的教育。

二是严查严惩违规培训机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期收钱或者多收钱少服务,不按照国家及辖区主管部门要求和监护人签订《规范合同》,或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针对这样的机构,各县(市)要严查严惩,一经发现不仅要接受相关处罚,还要问责通报,并且动态更新黑白名单,争取全面清除这样的不合格机构,还教育一片净土。

三是校外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校外培训机构是公办学校的有力补充,应该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应该因利益驱使不择手段,做出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侵害学生家长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收费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为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现公布全州监督举报渠道。

和龙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433—4242005

延边州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转自《延边新闻》

原标题:延边州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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