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监督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12月23公布了兰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作业管理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11月27日公布的《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教师须亲自批改作业,不得只布置不批改,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同时,严格落实教辅资料“一科一辅”规定,作业布置不依赖于辅导资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另行购买教辅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强制要求家长打印作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本期编辑 | 安周霜

本期校对 | 马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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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 |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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