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12月25日,州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末和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寒假前后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期末放假安全、平稳、有序。全州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正式公布。
一、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
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农历十二月十一),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高一、二年级开始放寒假。2021年2月4日(星期四、农历十二月廿三),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开始放寒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放寒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二、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2021年3月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十八),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开学。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十一),普通高中正式开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与普通中小学同步。
三、各地各校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放假及开学时间。
四、寒假期间温馨提示
1.寒假前后,广大学生家长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切实尽到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日常监护和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科学培养和教育孩子,减轻孩子课外负担,让孩子度过安全、快乐、健康、有意义的寒假。
2.学生和教职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出州,特殊情况确有必要离开州境者,必须提前向学校报备。假期因特殊情况需出州的师生必须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做好路途和寒假期间安全防护。
3.寒假期间凡到州外出行过的学生或教职员工,假期结束返校时必须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或学校校长报告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寒假期间有新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校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出具7天之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