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广州人社局发布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根据通知,毕业院校为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在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即可入户。
这意味着,拥有“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青年人才入户不再受缴费年限需满6个月的限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职人才仍按此前的“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规定执行。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范围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如果“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有调整或补充,则以国家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属独立办学的各独立学院。
通知全文如下:
【南方+记者】郑慧梓
【作者】 郑慧梓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