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殖医学中心"胎"满为患
一颗被冷冻了 27 年的胚胎被人"领养"后发育成正常的新生儿。她的诞生创造了人类胚胎保存的新纪录,意味着只要胚胎在液氮中保存得当,理论上可以无限期具有活性。
俗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然而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 12 月 2 日报道,一个胚胎在被冷冻 27 年后,在今年 2 月才被一位女性从位于美国田纳西州的国家胚胎捐赠中心"领养"。8 个月后,这名女性诞下了一个名叫莫莉的新生儿。
莫莉的健康诞生,也创造了人类生命新纪录。对此,美国国家胚胎捐赠中心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多年前使用的技术在胚胎保存能力方面或许没有时间限制",意味着只要胚胎在液氮中保存得当,理论上可以无限期具有活性。
技术:胚胎从冷冻到复苏条件成熟
"目前冷冻胚胎技术已比较成熟,没有太大的技术难度。"南开大学药物化学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帅领介绍,冷冻胚胎是试管婴儿技术的衍生技术,一般来说,将 1 — 2 枚胚胎移植回人体子宫后,多余的胚胎就会被冷冻起来。
"冷冻后的胚胎目前都是保存在液氮中,液氮的温度为 -196 ℃,在液氮中细胞酶的活力几乎完全受到抑制,也就是说细胞进程处于停滞状态。"帅领介绍,胚胎在液氮中保存是不会衰老的,存储时间长短对其发育潜能及孩子的健康状况没有显著影响,目前解冻复苏存活率几乎能达到 100%。
人体细胞内 70% 都是水分,当水从液态转为固态时会结晶,冰晶会刺坏细胞。怎样才能保证胚胎不被冻坏呢?
"冰晶的形成是冷冻胚胎损伤的主要原因,因此目前胚胎冷冻技术就是要减少冷冻过程中形成冰晶。"帅领介绍,目前冷冻胚胎技术主要分两种,程序化慢速冷冻和玻璃化冷冻。程序化慢速冷冻,就是使用计算机控制慢慢地降低胚胎的温度,为了防止水产生冰晶,会加入冷冻保护剂,使其渗透并填充胚胎,取代胚胎中的大部分水;玻璃化冷冻,就是让胚胎在高浓度冷冻保护剂中经过短暂处理,然后直接放到液氮中。
天津医大二院生殖医学科胚胎实验室主任杜湧瑞表示,2008 年以后全国的生殖医学中心基本上都是采用玻璃化冷冻的方法。目前生殖医学中心使用的冷冻试剂盒多为进口商品化试剂盒,不过目前已经有国产冷冻试剂盒获得了批准文号,即将上市了。
在胚胎冷冻保存的过程中,还需要避免被细菌和病毒污染。"胚胎冷冻保存的载体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形式。在冷冻时,开放式载体的降温速度会快些。不过,由于无法对液氮进行有效的消毒,理论上存在被细菌和病毒污染的风险,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报道。"杜湧瑞介绍,一般来说,生殖医学中心会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梅毒阳性患者的胚胎单独保存,以避免病原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经过漫长"冬眠"的胚胎要想最终"醒"过来,还需一个复苏过程。复苏过程就是用解冻试剂,通过调节渗透压,让水重新回到胚胎内,一般来说,10 分钟左右就可以完成解冻过程。
现实:我国生殖医学中心"胎"满为患
冷冻胚胎技术随着试管婴儿技术发展起来,目前该技术广泛运用于辅助生殖上。在我国,冷冻胚胎技术发展得比较成熟,越来越多的家庭得益于此。
2017 年,广东省中山医院成功降生了一个冷冻 18 年的"冰宝宝",这也是国内目前冷冻时间最长的"二胎冰宝宝"。而与她当年同时诞生的另一枚姐妹胚胎,如今是她 18 岁成年的姐姐。
"目前国内有近 500 家生殖医学中心,每个中心都会设有胚胎冷冻保存间。"杜湧瑞介绍,一般冷冻间会配备十几个到几十个液氮储存罐,液氮罐都装有自动报警系统,每天都会监测液氮面的高度和罐内的温度,低于一定数值的时候,就会提醒及时补充液氮。此外还会有防盗、防错配等相关设备的支持。
大部分生殖医学中心在进行试管婴儿治疗的时候,都会与患者夫妇签署一个《胚胎和囊胚冷冻、解冻及移植知情同意书》,就剩余胚胎是否保存,超过保存期是否选择将胚胎丢弃等问题进行确认。保存会有一定费用,并且可签订 1 到 2 年的保存期协议。保存期限临近,中心就会通知保存人并且询问是否续费继续保存。
"很多还想生二胎的夫妇可能选择续费保存,但还是会有夫妇遗忘自己的冷冻胚胎。"杜湧瑞无奈地表示,尽管已经签订过协议,但是大多数生殖医学中心在保存期满后还会继续保存胚胎,因此目前很多医院的冷冻间都是"胎"满为患,液氮储存罐不断增加。规模小的中心每年增加几个,大的中心每年要增加十几甚至二十几个,一般一个 35 升的储存罐,可以储存上千个胚胎。
"目前很多中心还保存着 2000 年左右冷冻的胚胎,冷冻期超过 10 年的胚胎数量也不少。"杜湧瑞说,其实超过 20 年的冷冻胚胎,由于母体的年龄已经很大了,几乎不会再选择复苏植入了,只有极个别案例,在一胎子女意外死亡后,选择复苏冷冻胚胎,冒着高龄妊娠风险复苏植入胚胎。
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冷冻胚胎保存时限的中国专家共识"建议,冷冻时间超过 10 年,女方年龄超过 52 岁,保留冷冻胚胎意义不大,且造成大量医学资源浪费。
未来:冷冻胚胎相关立法待完善
此次这名虚岁 27 岁的"大龄"宝宝诞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冷冻胚胎伦理方面的讨论。很多人担心,假如一对夫妇的冷冻胚胎在二十多年后解冻,并且植入患有不孕症的女儿体内,那么女儿生下的是这对夫妇的外孙(女)呢还是儿女呢?
对于这个担心,杜湧瑞表示,目前我国对冷冻胚胎的管理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规定,禁止医疗技术人员实施代孕技术,禁止实施胚胎赠送。在司法实践中,非法买卖冷冻胚胎的,该民事行为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只能是冷冻胚胎父母双方签字同意,才可以复苏胚胎,而且胚胎只能植入其母亲的子宫内。
但目前在冷冻胚胎监管过程方面,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法律不完善的问题。
2014 年,一对夫妇通过试管婴儿手术取得 4 个胚胎,还没来得及进行移植,这对夫妇就因车祸去世。双方父母希望获得胚胎处置权,但法院认为,施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受精卵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是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成为继承的物品,因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关于冷冻胚胎处置权的案例近些年并不鲜见。
冷冻胚胎究竟是人还是物,目前理论界众说纷纭,国外判例也多有分歧。当夫妻双方均已离世后,在医疗机构保存的冷冻胚胎是否属于遗产,能否继承也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以及民众需求的增加,因辅助生殖技术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而立法不完善,将导致法院的裁判困境更加凸显。胚胎生物学属性有可能涉及子女身份的认定、财产的继承、侵权损害赔偿等诸多法律问题,因此立法应保持一定的前沿性,随着我国相关医疗科技的发展,部门规章也应当尽快修改完善。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