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态度让我很心寒”,员工怀孕就被开除?负责人:她刚生完

近日,重庆一名女子因怀孕被单位开除引发热议,但这一次,网友的们态度也截然不同了。

要知道,孕妇是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用人单位开除孕妇,是属于违法行为。然而,吕女士的上司坚决要解除与她的劳务合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吕女士称,“他们的态度让我很心寒”。但其上司称,自吕女士怀孕以来,并没有对她有过分的工作安排。此外,对于吕女士提出的请假申请,都予以批准了,而之所以要与她解除劳务合同,是因为吕女士刚生完孩子又怀孕了。

实际上,吕女士此前已经生过一个孩子,而且这个孩子才4个月大。面对记者提问:“你是害怕她经常请假吗?”吕女士的上司回应:“也不是害怕她请假,到现在她怀孕两个多月了,她第一个孩子才四个月,你觉得她真的出了问题,我能担这个责任吗?”

值得注意的是,吕女士到单位上班也不久,她本人称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是11月4日,结果不出一个月就称自己怀孕,这是早就“预谋”好要找个“免费饭票”吗?

对此,吕女士本人否认这一说法。她称自己是意外怀孕,因不来例假去医院检查后才发现的,是11月20几号才发现的。其上司也表示,并没有在这方面质疑过她,开除仅仅是因为“风险太大”。

吕女士自称,前期可以正常上班,不需要请假,也不需要单位负责人。但用人单位还是觉得,吕女士怀着孕工作,万一出了事情,到时候付不起这个责任。现如今,吕女士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违法解除,则将需要作出双倍补偿,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吕女士的上司称,会坚决执行国家劳动法。根据劳动法,赔偿她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出于对员工的慰问及关怀,单位愿意再多给出两月的慰问。也就是说,单位赔偿3个月的工资,然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吕女士本人也没有异议。

而对于此事,网友们觉得吕女士的做法有些“不厚道”。

“及时止损,万一在上班期间流产了,那这个风险就大了去了”

“是我,我会主动离职,因为感觉的确有点不好意思,等生完娃再找工作”

“这要是不给辞退,明年三胎马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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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笔者个人也认为,用人单位辞退也不是不合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吕女士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这个责任谁来担呢?而吕女士,既然刚生完孩子,紧接着又怀孕,这就更应该好好修养。

对此,你们怎么看待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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