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职称的评定方法与新规定的职称设置有哪些?
前面我们有提到教师评职称需要发表论文的一些注意事项,今天继续来聊一下教师评职称的一些级别分类与职称设置方面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了的是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
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该评定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所以不同级别的职称,在做论文发表的时候也是有着不同的资质条件限制的,一定要在合理的范围区间内做好充足的准备,避免做出一些无用功来消耗自己的时间与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