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们难免会遇到调皮捣蛋的学生,不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扰乱教学秩序。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有的老师会选择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并给予一定程度的惩戒行为。也有的老师担心自己惩戒之后会被误认为是体罚,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而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教师们不知道明确的标准,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属于教育惩戒,什么情况下属于体罚,就担心多管多错,“引火上身”。但是如果视若无睹的话,对于整个班级的管理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
于是就迫切的需要教育部门出台具体的教育惩戒规则,来引导教师们合理实施教育惩戒行为。
教育部最新发文,教师可以惩戒学生了
“千呼万唤始出来”,它来了!12月2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其中明确在特定情况下教师是可以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的,同时学校也应当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如果教师因为对学生实施了教育惩戒而与家长及学生之间发生了纠纷,那么校方在处理纠纷时,如果确认教师无过错,那么校方不得因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对教师不利的处理。
仅限于部分情况
不过对于教师们而言,也并非所有情况都能实施教育惩戒,只能在触犯下列情况时才能实行对应的惩戒行为:
一、学生违纪行为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比如不按时完成作业等)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
2、扰乱课堂秩序或是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比如上课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等;
3、吸烟饮酒等违规行为;
4、实施伤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
5、打骂欺凌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6、其他违规行为。
二、违纪之后如何惩戒
当学生违纪之后,采取的惩戒行为也得分情况,根据严重程度分为:“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和“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3种。
如果违纪较为轻微,那么对应的惩戒方式也比较普通,比如点名批评、当节课站立听课、做口头或书面检讨等。
如果违纪较为严重,则可能由学校专门的德育工作负责人进行训导,同时还可以让学生承担一些校内的公益服务等。
如果违纪特别严重,而且是小学高年级以及中学学生,那么是能给学生停课一周以内,甚至会安排专门的课程以及教育场所给他们上课。
如果处于高中阶段,甚至能开除学籍。
一些感受
随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发布,对于教师们而言便有了惩戒的依据,在实施惩戒行为时也会更加硬气。
不过因为这个惩戒规则才出来不久,需要一定的适应阶段。在此期间,校方应当加强相关政策的宣贯,让教师、学生以及家长都知道详细内容。这样才能避免因为不知情而出现分歧的情况。
此外,还是希望教师们敢于作为,不要因为担心担责,而无视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这样的话是对其他学生不公平。
就好比有一名学生公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大声喧哗,而你却选择不管不顾,那么对于其他学生而言,上课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你这种做法虽然能保证自己不受到什么处分,但是会失去你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也得不到家长们的认可。
所以建议老师们在惩戒规则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惩戒权限,将惩戒权限作为自己日常教学过程中的一项有效的教学手段,努力做好日常教学工作。
对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发布,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