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康乐小学:关于我校学生翟某某受伤事件经过说明

(本网讯)近日,有网媒以题为《忻州市中医院庸医何以误人 忻州市康乐小学为师何以无德》对我校四(7)班学生翟某某右膝受伤事件进行了报道,该报道一出,对我校声誉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使社会公众群体产生了误知误判。作为当事方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

我校学生翟某某于2019年11月4日下了晚辅后(7:30分),当生活老师在操场接学生时,发现该生在门卫旁边哭泣,生活老师询问时,该生自述:有同学碰撞不慎跌倒碰伤右膝,当生活老师了解情况后,迅速叫了一名同学两人把该生搀扶回了宿舍。同时向校领导汇报了情况,在校领导的及时安排下,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随同家长一起去市中医院给孩子检查拍片。医生诊断结论是:未见异常,让家长带孩子回家休息观察,如有情况再到医院复查。在2019年11月11日(周一)家长送孩子到校上课至放寒假,孩子在校的早操、课间操、体育活动等一切正常。

2020年初因疫情原因,我校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一、二、三年级于2020年6月2日开学。翟某某同学也正常到校上课(包括体育课)早操等活动一切正常,直至放暑假,更未发现任何异常。

2020年9月1日开学后,家长在9月7日突然与生活老师微信沟通:大意是要给孩子做手术(生活老师有截图记载)。孩子手术后,家长多次到校要求赔偿,具体费用要医疗费(除医保报外)一万五千元,误工费、陪侍费等三万元。要求学生到校复课后不交任何费用,以后有事学校全权负责。事隔11个月之久,到底是何原因造成此次手术,我校已无从考证。

但鉴于翟某某同学是我校学生,学校对此事十分重视,及时委派政教主任、后勤主任多次与家长沟通,因种种原因,导致双方协商未果。作为校方,我们认为翟某某同学为我校学生,我们从内心也是十分心疼,从未放弃关心、关爱。就此事校方也多次寻找忻州市中医院协商了解情况,12月1日中医院曾做出如下回复:

鉴于该事件牵涉校方、忻州市中医院、学生三方,所以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校方态度仍然是绝不回避、推卸应有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学生家长、忻州市中医院使该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针对该报道中对我校的不实之词和诋毁校方及个人的言论,校方已着手走司法程序。

在此,向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对忻州市康乐小学多年的关注关心表示衷心地感谢!

忻州市康乐小学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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