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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
通
知
关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放假及高中学生放假时间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我省疫情情况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现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放假及高中学生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一、高中学生放假安排
1月4日-5日安排高中各年级考试,考试结束后,学生必须离校,离校后不得返校。高三年级假期上课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执行,但需采取线上形式进行。
二、中小学教师放假安排
各学段全体教师(含幼儿园在编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0日。
各学段试卷讲解、质量分析、作业布置等工作采取线上形式,学生不得中途返校,避免人员聚集和接触。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详见《关于寒假期间中小学教师大学习活动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专项辅导等其他假期工作安排及各项工作要求,仍执行《鹤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
鹤岗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