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
寒假放假时间、
春季开学时间定了!
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中专部)
幼儿园
于2021年元月28日(农历腊月十六)
开始放寒假
普通高中学校
不得晚于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假
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
于2021年2月28日(正月十七)
正式开学
教职工于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三)
返校办公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放假时间,寄宿制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当调整放假时间,但须提前向主管教育局或主管部门报告。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
▶ 市教育局要求——
各地各校要持续从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
▶ 要扎实做好期末各项教学工作,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 要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极端低温冰冻天气,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 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执行寒假安排,规范寒假期间办学行为,严禁中小学寒假补课,禁止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 要不断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节日教育指导,围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诗词大会、传统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生态保护、垃圾分类等主题进行规划引导,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 要抓细各项工作规划,科学安排新的一年和新学期各项工作,制定并认真落实新学期疫情防控与开学工作方案。
▶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各学校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地,须向主管教育局报告。
来源:荆州市教育局 荆州日报客户端
编辑:龚天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