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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下发通知
济源中小学、幼儿园、职业类学校
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济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起止时间为
2021年1月30日
(农历腊月十八,周六)
至2月28日
3月1日
(农历正月十八,周一)
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寒假起止时间为
2021年2月4日
(农历腊月二十三,周四)
至2月28日
3月1日
(农历正月十八,周一)
正式开学
各类幼儿园、职业类学校放假时间
可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
或实习实训的相关要求,
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要求如下
↓↓↓
(一)加强安全管理
1.注重安全教育。放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上好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疫、珍爱生命、预防交通事故(铁路沿线的中小学要特别强化铁路爱路护路安全知识教育)、防地质灾害、防触电、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坑蒙拐骗、防传染性疾病、防电信诈骗、文明上网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寒假安全承诺书。假期中,组织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专项学习,向学生布置适量的消防等假期安全作业。开学后,组织学生交流安全知识、展示安全技能等活动。
2.落实监护责任。放假前,以召开家长会、“家长通知书”、“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等形式,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假期中,每周至少向家长发送一条包括疫情防控、居家安全、防范诈骗、消防安全等安全提示,提醒家长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3.强化安全防范。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全力做好应急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利用假期时间,按照教育系统安全专项系列整治三年行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平安建设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学校的技防、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对校园建筑、师生食堂等进行修缮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平安的教育环境。
4.加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各中心校主动履行培训指导、安全检查、投诉调查、违规查处等职责,认真指导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中小学生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
(二)做好疫情防控
5.各学校积极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济源中小学校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妥善安排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假期外出情况,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广大师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居住地,更不要到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公共场所要科学佩戴口罩,落实勤洗手、多通风、扫码、测温上报、一米线、公筷公勺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减少扎堆、聚集、集会、聚餐,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三)强化值班值守
6.严格值班值守。加强值班和保卫工作,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有领导带班。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7.及时巡视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学校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及财产物品安全责任,加强校内安全巡视检查,做好上级工作检查和外来人员工作联系接待。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局办公室。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四)规范教育行为
8.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管教体〔2020〕7号)要求,所有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校补课、上新课或统一上自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线上、线下培训,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提倡布置综合性、实践性、创新性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9.强化师德师风。各学校要按照教师教育计划,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所有在职公办教师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有偿补课。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学校要通过专题会议、个人自查、签订承诺书、告家长的一封信、优秀教师宣讲、走访家长、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师德师风监督和宣传教育。严禁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10.倡导文明新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师生要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不出入网吧,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的报刊及音像制品等;引导师生养成文明健康好习惯,提倡学生参加1—2次卫生清洁、文明劝导、文明健康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好用好活动阵地;做好校园保洁及周边环境秩序维护工作,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五)做好开学准备
11.科学谋划工作。开学前,要举办不少于3天的寒假学习班,认真谋划新学期的各项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确保周密安排,严肃纪律,收到实效。各单位于放假前将值班安排和学习班日程安排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局办公室(东区117室)。联系电话:6613189。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