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我发布了一篇文章《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目标达成要以事实为依据,切不可以偏概全》,我在文中提到云南网发布文章说云南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目标任务已经达成,我对此提出了质疑。
这篇文章发布后,有位云南老师给我发来信息(如上图)说当地克扣拖欠教师部分工资和补贴以及班主任津贴多年了,至今都还没有补发。连教师工资和补贴津贴都克扣拖欠,那又如何谈得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呢?
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2020年9月份云南省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准打折扣,对违规拖欠、截留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津补贴和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行为,必须立即纠正,严肃处理。
这也只是发布了通知而已,至于各地有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就不得而知了,也只有当地教师最清楚。如果仅仅根据主观臆断而不以事实为依据就断定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已经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那上面提到的那位老师所反映的情况如何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