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
全市教育系统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做好“元旦、春节”和寒假前后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任务和要求。结合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寒假前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严峻形势
当前,国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校园也有感染者出现,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校园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校园疫情防控关系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关系教育现代化事业行稳致远。各旗县区和各学校要深刻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校园管控不放松、全面摸排不放松,抓严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二、周密安排寒假和春季开学工作
各旗县区和各学校要认真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安排元旦假期、期末考试、寒假放假、春季返校等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校园各项生活服务保障到位,营造便利的校园生活环境。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组织学生返校活动,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坚持“错峰离校、错峰返校”的原则,妥善安排师生寒假生活。开学前,要全方位排查返校前14天内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的分类健康管理要求。各旗县区和各学校要做好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预案,线上线下教学能够及时切换,最大程度保证教育教学秩序。
三、强化专项健康教育和宣传
各旗县区和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对师生的健康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疫情防控、饮食安全和法治教育,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醒师生少流动、少聚集,如外出,旅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密闭或人群密集场所要佩戴口罩。密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强化“家长、家庭、学生、学校”防控链条,严防疫情从家庭输入校园。师生及其家人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旗县区和各学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属地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主管责任,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医疗疾控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检查、指导力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认真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和师生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适量储备防疫物资,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假期期间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发现师生新冠疫情肺炎相关情况,要及时核实、迅速上报、果断处置。寒假期间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控。要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和环境输入风险,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强化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