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有福了,国家新增针对孕妇的4种“特权”,很多孕妈却不知道

女人怀孕后,往往会成为“弱势群体”,很可能马上面临工作岗位的调整以及大幅度调减的薪水,甚至在产后也无法回到原有的工作岗位,这成为孕妈不可言说的“痛”。但现在孕妈有福了,国家新增4种“特权”,孕妈可以放心生宝宝了。

案例

张敏和老公结婚6年,女儿都快5岁了。老公一直想要二胎,在他看来,生个弟弟可以保护姐姐,生个妹妹也可以与姐姐作伴。

张敏却有自己的顾虑,现在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太大,优越的物质条件和优质的教育都不可少。但老公一直让她放宽心,说自己会努力赚钱养家。

张敏顺利怀孕了,但她的担忧一点也没减少。面对她的焦虑,公司负责人事的同事告诉她,现在国家不只有生育险,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还有一些针对孕妇的福利政策,让她安心养胎。经过了解之后,张敏感觉内心的压力小了很多。

其实,不少要二胎的孕妈,甚至一些准备生头胎的孕妈,都会有很多的顾虑,尤其是来自经济方面的压力特别大。

毕竟,现在养育一个孩子,需要父母投入很大的精力,也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每个父母都不想亏待孩子,都想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优良的教育环境。

女人怀孕后,很多孕期的不适状况逐渐出现,身体也会逐渐变得笨重,从而给工作带来较大的不便。孕妇在工作上会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最后不得不屈就一些相对轻松、薪酬却比较低的工作。面对即将到来的宝宝以及宝宝出生后的经济压力,孕妈的顾虑也越来越多。

孕妇成为弱势群体,自然会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针对孕妇新增的四种特权,就可以确保孕妇在怀孕后的合法权益,为孕妈减轻不少压力,其中就包括经济压力。

国家针对孕妇新增了4种特权,主要包括这几点

1、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降薪、调岗、辞退

一些女性在怀孕后,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不得不接受单位人事安排的调岗、降薪。还有一些单位会想方设法让怀孕女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甚至被辞退。

劳动法有规定,任何企业或者单位都不能辞退怀孕的女员工,也不能降薪、调岗。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孕妇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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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女性怀孕后,由于个人的原因,可能会主动提出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就不会违反劳动法。

女性在怀孕期间进行必要的产检,单位不得扣除工资,应当视作正常出勤。单位不得给孕妇安排高强度工作或者重体力劳动。

2、减免孕期的部分产检费用

一些地区在计划生育方面会有优惠政策,会免费为孕妇做唐筛、B超、血常规或尿常规等,有些地区对乙肝两对半、甲功、艾滋以及梅毒等检查项目也会实行免费,孕妇可以向单位人事或当地医院进行详细咨询。这些部分的产检费用减免了,自然也就减轻了孕妈的一部分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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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个地区的政策不同,免费项目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若是孕妈想要享有这些免费项目,就要提前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申请,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3、孕妈的产假天数增加

按劳动法规定,孕妈生产后,可享受不低于98天的产假,在怀孕后期,可提前15天开始休产假。

若是生产时出现难产,产假可增加15天。若是生育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宝宝,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就可以多15天的产假。 若是怀孕女性不流产,不管是主动流产,还是意外流产,都有休产假的权利,具体产假天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正常情况下,若是怀孕不足四个月流产,可享有15天的产假。若是怀孕超过四个月流产,可享有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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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胎孕妈可享受生育险、生育津贴以及二胎补贴等

在二胎政策实施以后,二胎孕妈不仅会正常享有产假,还享有生育险、生育津贴以及国家给予的二胎补贴等,其中包括国家给予的补助与营养补贴,但这些国家津贴都是一次性发放。

国家针对孕妇新增的这四项特权,为孕妈解除了一些后顾之忧,可以减轻不少经济压力。想要生二胎的宝妈,也不用过于担心怀孕后的经济压力了。孕妈在怀孕后,就要多了解关于孕妇的一些政策,以免错失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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