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园):
元月10日上午十点,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对今、明、后三天天气及学校复课进行研判,经研究决定,对各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各非寄宿制学校(含幼儿园)原则上于明日(元月11日)起复课,寄宿制学校继续上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各中心学校可对少数高海拔地区学校和学生上课予以灵活安排,具备上课条件的必须上课,不具备上课条件的适当延长复课时间。学校要时刻清查到校学生,未到校的要与家长保持沟通,全面掌握学生动向。
2.各校要告知家长、学生注意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不坐三无车辆和其它不合格车辆,谨防交通事故。有校车的单位,必须先对车辆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或道路安全才能上路,在元月11日学生接送过程中,必须由校(园)长或副校(园)长全程跟车,确保安全。
3.各校对冰雪灾害进行排查,及时抢修损坏的线路、水管、设备,保障供应。临近学期结束,要紧绷安全防范的弦,对校园及周边其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防大事保稳定,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安全。
4.各校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针对“两节”及假期安全,要利用安全课、班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食品卫生、铁路护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反电诈、反欺凌、反性侵等宣传教育,开展心理疏导,防止出现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电灾、冻灾、交通、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
5.各校落实应急处突预案和值班值守。元月11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各校搞好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管控、公共卫生,盯紧重点人、群体、部位和时段,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责任,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安全股。州督查组从元月11日起对我市进行驻地督查,各校要谨防督查问责。
(二)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及巡查巡逻制度,保障学校周边安全。各乡镇镇派出所对搭载学生的超限超载、黑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
(三)交通部门加强客运专线车、村村通、校车等营运监督管理,保障正常线路、正规营运。
利川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1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