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中小学放假时间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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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散放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州教体局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散放寒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全县中小学定于2021年1月27日散放寒假。下学期,定于2月23日召开全县教体系统工作会议。全县中小学校教职工2月24日报到,25日至27日集中学习,学生28日报名,3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可提前于2月18日开学。现就做好散放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期末各项工作

(一)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入冬以来,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式严峻,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实施预防性全面

消毒处理,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切实引导师生员工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抓好期末常规管理。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期末工作安全有序;要认真完成本学期工作总结、财务清理、资料归档等工作;要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认真分析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微信、QQ等多种形式,将寒假安排告知家长,提醒、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充分利用春节传统佳节对学生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

(三)抓好复习考试工作。各学校要科学安排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复习时间,科学指导学生复习,特别关注和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信度,确保考试质量。严禁违反收费文件规定向学生收取考试、测试费和试卷费。

(四)做好学生评价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操行评定,从发展的角度看待每一个学生,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五)切实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冬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学生离校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传染病防控专题教育,内容要涵盖新冠肺炎、手足口病、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水痘、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船舶)和超载车(船)等不安全交通工具;教育学生安全用火用电,防范火灾和煤气中毒;教育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遵守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防止意外伤害。要建立健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如遇灾害性天气,视严重程度,必要时可采取提前放假等应急措施。

二、做好假期有关工作

(一)切实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假期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诊排查与报告。教职员工和学生出省旅居需进行报备,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控辍保学是基础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巩固教育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硬任务、硬指标。全县各中小学校和教职员工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继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不放松。寒假期间,采取上门、电话等多种形式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对象至少开展一次“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要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中小学送教上门工作常规》,进一步规范送教上门,以送温暖、送政策为主要内容至少开展一次送教上门工作;要以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扶贫助困活动;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困难学生的寒假生活,在生活上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梳理总结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成果,严禁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严禁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等活动。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特长培训班、专题培训班等提供场地和条件。

(四)做好校园值班值守。各学校寒假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守校、护校(教学点可委托村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逐级上报。

三、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一)排查好校园安全隐患。开学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堂、校舍、活动场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遇灾害性天气,视严重程度,必要时可采取推迟开学等应急措施。

(二)准备好开学的各种物资。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饮水设施、食堂、校舍、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保洁消毒和添置、维修工作,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物资准备工作。

(三)组织好开学前教师的学习。各学校开学前要组织教师参加不少于2天时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学习泸溪经验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办发〔202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通知执行。

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 | 龙山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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