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重要通知!

1月15日

省教育厅官网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

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对放假、疫情防控等作了具体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1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寒假放假,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时间定为:1月29日至2月21日,2月22日开学上课。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讲授新课的集体教学活动,不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2021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

在疫情防控方面,通知指出,入冬以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现反弹迹象,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放假前,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坚决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寒假期间,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要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省。教职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学生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校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出行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通知还要求,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要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学校要集中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让所有教师了解违规行为的后果,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顶风违纪有偿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

截至1月15日17时,全国有2个高风险地区(涉及河北省石家庄市、黑龙江省绥化市),82个中风险地区(涉及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沈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河市、绥化市和齐齐哈尔市,河北省邢台市、石家庄市、廊坊市)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官网、常州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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