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接下来的寒假、暑假、春假如何安排?赶紧了解下!
时间安排
本学期于2021年2月4日结束,2月5日起放寒假。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1年2月28日学生报到注册,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21年春假时间安排在4月29日至5月5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
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工作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各地各校(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春训冬训,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提振精神气,展现新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结合各自实际,谋划2021年及今后五年工作,确保“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良好开局。
(二)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各地各校(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春节期间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各类活动,做好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帮困解难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单位)要充分认清寒假和春节前后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和开学前,各地各校(单位)要突出校园安防、消防、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校车、自然灾害防御、值班应急等工作重点,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
放假前,各校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法纪教育,学校要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核心,以防性侵、防欺凌、防结伙斗殴、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为重点,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召开主题班会、进行主题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进一步强化违法必受罚的意识,不断提升预防违法犯罪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各校要做好“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出行交通、冬季火灾防控、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燃放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掌握防踩踏、防暴力、防意外伤害、自然灾害防御等安全防范常识;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好校外安全监护责任。
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门卫管理、校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地各校(单位)要立足常态,慎终如始,始终保持高度警醒,按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办的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学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严格落实校园管控措施,加强寒假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力量;体育场地开放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人员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测温、亮码、登记查验等制度和校园卫生消毒制度,有学生在校的时段体育场地不对外开放。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联系摸排,严格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范各级各类活动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加强师生员工出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行”,减少假期不必要的外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妥善安排寒假留校师生员工生活。要加强春季开学工作筹划,提前备齐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确保各类防疫设备运行良好。
(五)合理安排师生假日活动
各地各校要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杭教人〔2020〕13号)。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上课,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含高三年级)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各校可适当安排教师学习进修、备课。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组织教师多种形式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打卡上传作业完成情况。
各地各校要加强春节等中华传统节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第四届“我的春节”征文活动,倡导师生过一个“绿色年”“健康年”“文明年”“文化年”,过出“中国年”的意味。要抓住寒假契机,大力推进“树家风”行动,开展敬老孝老活动,鼓励孩子参与家务劳动和处理家庭事务,促进家校共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规律作息,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多读书、读好书,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和免疫力;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有效保护视力;注重饮食安全,尽量不食生冷食物,杜绝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
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实习管理。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各地各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七)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考评等工作。放假前,可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安排、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与社区等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和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要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准备,放假前做好下学期使用教材的发放工作,并提醒师生回家时带好必要的教与学用品。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就本学期结束、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事宜,对所属中小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检查。
资料/市教育局
编辑/陈阳希
版式/陈阳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