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之朱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十七中姚老师曝光学校评职称有黑幕,随后,山阳区教育局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不服,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申诉书,但在法定30天期限内并没有等到回复,遂将山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1月18日,当地法院受理此案。
经由社交媒体传播,姚老师“怒怼”学校和教育局的形象迅速火遍网络。不少亲历职称评选“惨烈厮杀”的过来人也加入进来,纷纷留言力挺。随着当地法院的受理,这件事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从当地教育局发布的调查通报看,似乎并无问题,“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然而,程序公开、透明,未必就意味着程序设置是合理的;未发现违纪违规,也未必就意味着一定不存在违纪违规。
姚老师参加副高级职称评选8年,年年刚刚好被刷下,显然太过于蹊跷。有一两次“巧合”不难理解,但若说8年都“巧合”,未免有些侮辱公众的智商了。当地理应本着对教育、教师、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坦坦荡荡,直面姚老师质疑,彻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一味回避问题,矢口否认存在黑幕,甚至把政府权威和公信力拿来背书,并不是一个好的处置方式。
一者,姚老师质疑学校设定的评审程序人为因素占比太大,个人总分敌不过投票分数,这显然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如果投票分数如此强势,必然会对不合群的老师形成某种排斥机制。要么和光同尘,与大家搞好人际关系;要么就是在投票中落选。而据姚老师披露,校长说她人际关系不好,在此情形下姚老师显然存在落选的可能。相关部门应该就此展开调查,并科学评估评审程序是否合理的问题。
一个老师的工作业绩如何,在学校里其实是有公论的。学生会有学生的判断,家长也会有家长的判断。当下的职称评定,把决定权过度交由学校当局有限的一拨人,则必然会掺杂并加重人为操弄的权重。一个工作量排名前两名的老师年年被刷下,并不正常。
再者,当地教育局调查学校,同样存在公开性不足的问题。从已经公布的调查结果看,多是一些具体的数据介绍,调查结论也是常见的“主流是好的,只是有一些小小的毛病”,这与其说是一份调查报告,还不如说是十七中职称评定的一份总结。
而且整个调查报告没有交代调查范围、调查问题以及调查了什么人。是不是与反映者本人见面,是不是按照规定与诸多相关人员一一谈话,是不是调取了当时的文字材料等等,均没有交代。调查无过程披露,则结果也很难令人信服。特别是,调查并没有回应姚老师明确反映的焦点问题,即评审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和个人总分第16名者在票选中逆袭的问题。
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人际关系本就存在复杂性。如果再掺杂职称、评优等利益关系,恐怕问题会更复杂。凡此种种均要求,在处理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事情时,应该多一些公开、公平、公正,少一些权衡和计算。
毕竟,一个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最终受影响的,除了当事人,还有众多学生、社会公众,以及我们的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