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是对一名教师的最高赞誉,能配得上这四个字的老师,那一定是一位深受家长拥蹙、学生爱戴的好老师。这四个字,既是对老师们的赞誉,同时也是对老师们的鞭策,因为任何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人生之中遇到一位为人师表的好老师,在学习上为学生答疑解惑指点迷津,在生活中率身垂范,做学生人生路中的明灯和榜样。
全国千万名教师中,像这样的老师有很多,他们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默默无闻地奋斗在教育教学一线。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这千万人中也确实有些“异类”,他们甚至都不配称为“人师”。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那是出于对校方和老师的信任,他们的诉求无非就是希望孩子们能多学知识,将来能有机会跨越阶层。再不济也要无病无灾,健康快乐地成长。所以家长如果知道孩子在学校受伤害,特别是这些伤害还是来自老师,后果可想而知。
近日,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就发生了一件令家长无非容忍的事件。学校里一名男老师与初一女生发生了不伦关系,男老师是华茂外国语学校的体育老师,现年39岁。而被其引诱的女生未满14周岁,2019年才刚刚进入这所学校。
据受害女生的母亲称,这名男老师与女孩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在疫情快结束时,在学校附近的大润发超市的地下车库。后来究竟发生过多少次关系,女孩已经记不清楚了。她只知道,4月份返校以后,每一个星期,老师都会在办公室里等她。
事发之后,家长报了警,涉事男教师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不过,涉事学校华茂外国语学校却对外发布通报称:经查证,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某(涉事体育教师)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
对于校方的说法,家长显然并不认同,女孩的母亲说:孩子那么小,哪里懂得什么感情?而且与老师发生关系也并非是在校外,学校这样的说法纯粹就是在推卸责任。
家长多次与学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家长并在学校拉起了白色横幅进行维权。家长的诉求很简单,他们认为:体育老师固然要为此事负责任,但学校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家长提出,向学校索赔733万。女生的母亲说:希望学校用金钱弥补,这个数字也很吉祥,代表“散散掉”。
老师对一个初中生下手,这已经不是师德败坏那么简单的事儿了,这已然触犯了刑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已强J罪论处。而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监护责任,教职工与学生发生关系,想简单地用“感情”来搪塞,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不过,对于家长的索赔,很多网友也并不认同,学校虽然负有责任,但索赔733万,却不知道家长是依据什么计算出来的?维权可不能因为“数字吉祥”而张口就来。
看着孩子受伤害,家长伤心难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也不能因此恃弱而娇,随意发泄。就目前这种情况,很多网友建议,受害女生的家属应当积极寻取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合法维权。
今日话题:教师与学生发生关系,家长向学校索赔733万是否合理,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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