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指导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
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将全面享受高职待遇
《通知》强调,要推进各省份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支持按照高校设置程序进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纳入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平台,并以XX职业技术学院(XX技师学院)予以明确体现。
职业技能培训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通知》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更多承担培训工作量,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指导支持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尽快达到标准要求,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目前,技工院校属人社系统,职业院校则属于教育系统。报读技工院校的学生,在毕业之后获得的是技工证、技工院校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他们不能获得由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文凭,需要通过成人考试的方式才能获取。这份《通知》意味着,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将享有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
支持技工院校扩招
《通知》要求,要引导未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学习;引导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群体报考高职院校(含挂靠在高职院校的技师学院)。支持技工院校招收更多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通知》明确,要规范招生秩序,公布招生监督举报电话,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