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那些准备生二胎的家庭,你们家老大多大了?生二胎之前有考虑过老大的感受吗?
我曾听到这样一件事情。父母在快50岁的年龄准备要二胎,遭到了20岁女儿的强烈反对,父母没听。二胎还是如期出生了。不料二胎弟弟还没几个月,父母就因车祸双双去世。这时的女儿还在上大学,家里没了父母,只有个婴儿弟弟,姑娘该何去何从?
或许很多人会觉得,那就养着弟弟呗,孩子那么小就没了爹娘,怪可怜的。况且,弟弟和姐姐还有那么亲的血缘关系,姐姐不养谁养?但这个女儿并没有这么做。
她先是要把弟弟送亲戚,可亲戚没人要。于是姐姐四处联系福利院,准备让人收养弟弟。这时候亲戚中的一个姑实在看不下去,站出来收养了弟弟,事情才算结束。
说到这里,不少人会说,这姐姐也太狠心了吧,居然要把弟弟往福利院送?!还有没有人性?说实话,如果站在姐姐的立场上看,不这么做又能如何呢?
姑娘大学毕业养幼弟,以后人生会如何?
假如姑娘好心,将弟弟先寄养在别人家,等大学毕业了把弟弟接回自己养,事情会顺着肉眼可见的方向发展:姐姐的一生都将和弟弟扯上关系,并且被弟弟所累。
工作方面:虽然姐姐未婚,可带着弟弟也如同带着一个拖油瓶,哪个单位敢放心要呢?你能保证让加班的时候从不掉链子吗?这么一来,因为弟弟,姐姐在事业上的追求就十分受限。参考有了孩子之后,宝妈的职场生涯。
感情方面:一个未婚姑娘带着个幼小的孩子,感情进展就会十分不顺利。谁愿意娶一个带着弟弟的姑娘,婚后还要帮着她养弟弟?这个社会是现实的,未婚姑娘带着幼弟,跟离异女士带着孩子差不多,属于市场上避之唯恐不及的“大坑”,没人会愿意往里跳。这么一来,姐姐的情感生涯也会因为弟弟而终止。
更何况,这是个未经姐姐同意,甚至经过姐姐百般阻扰之后出生的弟弟。父母的自私自利,给自己的大女儿带来了如此麻烦。
姐姐不抚养弟弟,可能会因此触犯法律
虽然故事中弟弟的结局有个较为圆满的收尾,实际上,如果姐姐没有找到合适的抚养人,是无权将弟弟送至福利院的。甚至从法律上讲,这个姐姐还必须承担起抚养弟弟的义务。
刚颁布的《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而《刑法》第261条规定,...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见,即便是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二胎出生,一旦父母丧失抚养能力,这个养育责任就了落在了姐姐或哥哥肩上。
因此,作为父母,想要高龄生二胎且两个孩子年龄差大于15岁或以上时,还是先考虑下二胎成年前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家庭财务情况,避免因冲动决策而给老大带来毕生负担。
【话题讨论:父母过世留下幺儿,你觉得老大怎样做才能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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