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县一所幼儿园的小一班保育员李某在工作期间,连续对多名幼儿针刺胳膊大腿等部位,导致孩子受伤。而被抓后李某狡辩称,自己只是为了让孩子听话。没有犯罪。2021年1月,李某因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刑八个月。
1988年出生的李某是陕西蒲城县一家幼儿园的小一班保育员。其看护的孩子都是5岁以下的幼儿。
孩子小,就难免不听话。在看护幼儿过程中,李某为让班中幼儿好好吃饭、睡觉、集体活动时听话,服从管理,对其认为不听话的多名幼儿,使用针状物扎、刺幼儿胳膊、大腿、屁股等部位,对幼儿进行“教育”,对幼儿的身心发育造成不良影响。有家长发现了孩子身上的针孔,于是举报了李某。
事件曝光后,李某被警方控制。法院认为,幼儿是需要特殊保护和照料的群体,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李某本应对其看护的幼儿尽到看护职责,却违背职业道德和看护职责要求,对多名幼儿采取针刺、恐吓等方式进行“教育”,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禁止其四年内从事幼教职业。
说法点评: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幼儿园老师就是育苗的园丁。当花朵遇上一个心理变态的“恶毒园丁”,很难从花骨朵的懵懂状态盛开。在本案中,李某本人也有分别为五岁和三岁的两个孩子,却对与自己儿女同龄的幼儿们狠下毒手,情节之恶劣,实所罕见。
近年来,幼儿园、小学老师虐待幼儿的案件屡屡曝光。这与个别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有关,更与个别教培机构、教育监管部门的失于监管有关。要保护好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需要肃清教育领域的害群之马,让幼儿教育清朗廉明。更要防患于未然,提高幼教工作的进入门槛,把李某这样的人挡在行业门外,别等于被媒体曝光后再“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