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尽早适应社会,很多高校会要求在校大学生在大四的时候出去实习,便于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将来毕业时更容易小工作。
但是部分民办本科院校却借着“实习”,让学生在大二或者大三到学校安排的地方去实习,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必须去实习。为啥?学校跟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输送学生去做劳动力,用人单位给学校一部分的劳务费。就算有些单位给学生的报酬尚可,但是,这些操作还是有损学生利益的。
本科学制四年,一般学习三年,还有一年复习,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学习时间本就不多。另外,民办高校的学费最少一万,多则两三万,有些学生家境并不好,父母省吃俭用送他们去学知识,交着这么贵的学费,该学习的时间不在学校学习却让学校送去实习,对得起家长吗?虽然学校名字上会给学生补课,但是,集中上那些课,能有什么效果。本来一些民办本科教学水平就不高,还不按部就班的正常教学,怎能利于学生的成长。
其实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可以要求学生放寒暑假的时候必须实习,不应该在正常教学时间送学生去实习。教育部应该好好管理监督学校的实习安排,不能占用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