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月27日,教育部发文称,将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并明确整改措施,今年3月底前完成。
教育部表示,近年来,各地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有的地方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为此,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
教育部介绍称,本次行动将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方案明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教育部指出,要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此外,方案显示,要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先决条件。
据教育部安排,摸排工作完成后,第二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将进行督导检查,2021年7月底前完成。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