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针对校园欺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涉嫌违法犯罪者交由公检法部门处置

电影《少年的你》截图

芥末堆讯 校园欺凌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近日,教育部公布《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6月底前对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成摸排整改。

公告中提到,各地教育部门要对欺凌事件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针对已经发生的问题,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此外,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及家长一旦发现欺凌行为,要及时报告、互相通知。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需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加强学校及家长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密切家校沟通,正确引导学生。

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与教职工工作考评挂钩,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同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部表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6月底前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7月底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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