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给予导师决定硕士生、博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
话题逐渐成为讨论热榜,而且这一观点被提出后,也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表示可以考虑并且认为想法很不错,可以把关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从而提高硕博生的整体综合“质量”,从而达到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效果。
给予导师自主权意味着什么?
即便是现在,导师也有着对学生的“一票否决权”。即是在当下,你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以及最终的论文送审等过程,只要导师不同意、不签字,你一样什么也做不了,要么和导师协商,要么就被延期。也就是说,导师只要不想让你顺利毕业,你一样毕不了业。这也正是所谓“导师自主权”在当下硕博圈子里的现实体验。
但它并不是明文规定的事!而如果将“导师自主权”成为一项规定之后呢?它就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在那个时候,如果导师“难为你”,你再怎么闹、再怎么想其他的办法都可能无济于事。
也就是说,如果在以往,导师如果不同意你的毕业或者其他,你或许可以通过协商、向上反应或者使用“非常规”(一哭二闹三上吊)手段去“逼迫”他妥协。但成为规定之后呢?那就是导师的本分工作,而其他都是情分,也就是类似于“法不容情”!
给予导师自主权的好处与坏处在哪?
当然,这一出发点的确是为了学生考虑,也是为了导师考虑。给予导师自主权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导师能够严格把关自己的学生,导师成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对自己学生的了解和整体判断,然后决定这个学生是否达到了研究生培养的最低标准、是否准许毕业。
这样一来,就可以很有效地“整治”那些想着“混”的研究生,如果不学无术,不仅浪费了自己的三五年的光阴,而且对社会也没有多大的益处。当导师拥有自主权之后,你最起码要达到导师的标准,比如实验研究能力、动手能力、数据分析能力以及论文方面的能力等等都要达到要求,而这些能力的提升都需要你踏实系统地去学习和积累。
在无形中给学生造成一种前进的积极的“压力”——给自己树立正确的目标,然后踏实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并达到导师的要求,一举多得!
而坏处呢?因为以上所说的情况都基于一个理想的状态——导师为人正派、师德高尚,他能够真正为了培养学生、提高学生教育质量为出发点,并且没有私心私欲。
但事实呢?那些导师全是凤毛麟角,而大多数都“压榨”自己的研究生——要么就是廉价劳动力,要么就一直压榨学生的所有能利用的价值。不是满足自己的经济利益,就是满足自己的学术以及晋升利益!
最让人气愤的是,这还是“明文规定”的,再也不用虚心假意地打着“为你好”的幌子来压榨你,而是冠冕堂皇!如此一来,或许还会有下一个“南大女博士”之类的事情发生。
学生:谁来约束导师?
如果想充分发挥“给予导师自主权”的最大好处,那么就需要考虑“给予另一方同样的自主权”来约束导师,比如给学生自主监督权,或者相关部门有一定的考核权。
不能让导师“为所欲为”,特别是那些“披着羊皮的狼”,虽然很多导师的师德师风都是高尚的,但“小人”也不得不防!
所以说,学生发问“谁来约束导师?”合情合理。不能让别有用心、心术不正的极个别导师打着这样的旗号来“剥削”一个本就有能力的研究生,或许人家本来就达到了标准,但其导师“心里不爽”就是不准许毕业,这对于学生是不公平的!
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