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的柚子,一位前段时间被诊断出ICP的25周孕妇。
ICP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简称,这是一种在孕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
那天,我一大早空腹做了常规检查,以为一切与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大问题。
但这次,我的报告上的一个数据出现了异常,当然了,我是看不出来的……
但我永远会记得医生告诉我诊断结果的那一刻,我的心咯噔一下:
“这是什么?和我的肝有关系?很严重吗?我会死吗?”
我的脑子已经默默进行了一次头脑风暴,又听到医生说了这样一句话:
但你的情况还算轻,先考虑服药治疗。
医生给我开了单,拿了药。
但对ICP的未知还是让我感到恐惧。
经过朋友介绍,我将自己的诊断单发给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杨小福医生,问她什么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我的情况严重吗?正常情况下医生会如何治疗?未来会怎样……
杨小福医生给了我答案……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妊娠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主要表现为皮肤瘙痒、生化检测血清总胆汁酸升高。
我这才发觉原来近期出现的皮肤瘙痒症状是自己病症的预警!
我问杨医生这是不是因为我孕期吃的不对才导致的,杨医生却告诉我:
ICP的病因目前尚不清楚,可能与雌激素、遗传、免疫及环境等因素有关。
对既往有ICP史的孕妇,再次妊娠发生ICP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最开始的产前检查时,每一位孕妈都应该如实回答自己的家族病史,有助于医生进行重点监测。
ICP可引起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羊水混浊以及死胎等。
所以,每一位医生都会重点关注有关于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相关指标。
社区医生及产科医生对肝功能指标中的总胆汁酸非常重视。
一旦发现升高,会建议行肝胆超声检查,排除肝脏与胆囊有否基础疾病。
若同时伴有ALT、AST及胆红素升高,需排除肝炎,包括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通常在建立围产期保健册时会空腹化验肝功能。
正常情况下血总胆汁酸<10umol/L,仅少数孕妇血总胆汁酸≥10umol/L。
对于血总胆汁酸≥10umol/L而其他指标正常者,应查阅孕前体检资料排除孕前是否存在胆汁淤积,若孕前正常,则应诊断 ICP。
单靠每次产检监测还是不够,因此,需要孕妈日常对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症状引起警惕。
大多数ICP因妊娠中晚期发现总胆汁酸升高而诊断。
有些以皮肤瘙痒为首发症状,瘙痒程度不一,常呈持续性,白昼轻,夜间加剧。
瘙痒开始于手掌、脚掌和关节,后渐向全身延伸。
尽管在妊娠的中晚期会常规检测肝功能,但有些孕妇的发病时间介于两次检测之间,因此,若孕期出现无皮疹的瘙痒,应尽早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大多数ICP出现ALT及AST升高,升高幅度一般为正常水平的2~10倍,很少超过1000u/L。
少数ICP出现轻度黄疸,有黄疸者往往是较重的ICP,应及时就诊。
一旦诊断ICP,准妈妈会比较紧张,医生也会特别重视,会建议准妈妈缩短产检间隔及增加化验频次。
若总胆汁酸水平在40umol/L以下,或孕周小于28周,通常在门诊治疗,常用药物是熊去氧胆酸和S-腺苷蛋氨酸。
若总胆汁酸水平在40umol/L以上,同时孕周超过28周,应住院治疗。
通常ICP的治疗会持续至妊娠结束,贸然停药会反弹,仅少数略高于正常总胆汁酸水平的孕妇,经治疗后可以完全正常,再次复查后无异常方可停药。
为尽可能避免ICP对胎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准妈妈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
饮食:在保持营养的情况下尽可能清淡;
2
做好胎动监测,有异常及时就诊;
3
注意有否宫缩,有宫缩者及时就诊;
4
32周后每周检查胎心监护;
5
孕28周前发病者,或有死胎病史者,或治疗效果欠佳者,做好早产的心理准备;
6
配合医生的医嘱。
现在,疾病已经发生,我只能遵医嘱积极治疗,期望早期治疗效果良好,孩子能够平安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