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有的地方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
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影响非常恶劣
为持续深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日前,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本次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主要采取六项举措:
一是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是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和纪律处分、训诫、转入专门学校等惩戒措施。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是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五是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加大家庭教育力度。
六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预防、考评、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周密部署;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校园欺凌
对于受害者身体和心理
造成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甚至会影响其一生
去年下半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先后修订,两法都特别针对校园暴力、学生欺凌进行了规定。
●普法小链接●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协助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参与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等行为。
如果你是施暴者
请你立刻停止你的行为!
你已经触犯了法律!
如果你是旁观者
请你伸出援手帮助受害者
如果你是受害者
请你立刻告知你的家长、老师!
不要一个人承受
要知道
你有法律的保护!
正义是站在你这边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
对校园欺凌说“不”!
来源/安徽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