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定的工会福利是否短斤缺两?就看学校福利购买决定权在谁!
教师每月工资单上都有一项扣款,即工会费;虽然不多但表明是正儿八经的学校工会会员,能够享受学校工会一切福利。现在对学校财务管控很严,学校绝对不能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职员工的福利;每一所学校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目前一个区域内都是一样的,金额也都是固定的,明确规定不得超标、不得发放现金!
那么学校教职工的工会福利有多少呢?一般一个地区都有明文规定。比如规定教职工的生日蛋糕券400元,其余总额约2000元用于购买传统节日的福利。当然各地金额是不一样的,有多有少,但一个区域是没区别的。
既然称为工会福利,当然是有学校工会发放了。目前一般学校除了工会福利一块经费,学校有自主决定权,其余经费的使用,假如金额大一点校长也是没有决定权的,都得经过上级部门审核同意,甚至可能要走招标流程,很是繁琐。
一所学校一般的工会福利金额也就二三十万吧,大一点的学校有四五十万。按理这笔经费都是每一位教职员工应得的,是国家规定的,只是不允许发放现金而已。那么问题就来了,教职员工是否能足额领取相同金额的福利呢?这真要看这些福利购买权在谁手里了。
这笔钱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教师个人的,学校只是代办而已,应该由教职工自己决定。比如成立一个教职工委员会,专门负责福利的采购。自己的钱购买的物品当然要物有所值,或者尽可能利益最大化了。但是,教职工从没有资格和权力支配这一笔钱;就是工会负责人也没决定权,决定权绝对是在校长一个人手里。
现在学校校长经济支配权不多,而这一大笔经费的支配还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岂能不掌控在自己手里?不掌控在自己手里,以前的一些客户单位怎么交代?每当某一个节日来临,校长办公室总是隔三差四来几个老板,洽谈节日福利的购买事宜;每次获得机会的都是那几个老面孔。
那么,教师们就私下议论了,看来我们的福利不知又打了几折;况且,教职工的福利无非就是购买一点水果、日用品之类的,而这类东西说穿了价格都是透明的;但是每一次领节日福利,教职工绝对不会知道价格的;只是到年终工会告知全校,今年的福利足额发放完毕,所有福利金额和法定金额一致。
教职工们对此也就只能呵呵一笑了之,是不是真的足额了,大家心知肚明。但又能说什么呢?说又能说出什么名堂呢?这已经成为各校的一种惯例了,自己的钱无权支配,一切都得听校长的。
因此,教师们的法定福利是否足额领取了,这是一道无解的题目;但有教师说,假如公开透明,由教师代表商量决定购买,我无二话;但现在的购买模式就难说了。
难说不服又怎样?各地各校不都是校长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