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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浙江温州,14岁初中男生小钱被老师罚蹲,还被赶出教室。不久,小钱坠楼身亡。
事后,学校称当时小钱是因为背不出课文才被罚蹲,是自杀,并拿出来了小钱的遗书。
但家长对此并不认可,认为遗书笔迹不是儿子的,而且此前儿子曾被罚蹲跪两个星期,每天360分钟。
原因是儿子所在宿舍卫生不达标,儿子是舍长,说整理好了,被班主任认为是撒谎。
“我看了教室监控视频,他是连蹲带跪在那里,老师让他背《桃花源记》没背出来罚他跪蹲……”
2月3日,浙江的钱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仍未从失子之痛中缓过神来。
钱先生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事发当天上午第二节课是班主任郑老师的语文课,小钱不会背书,被罚跪着上课。
当天上午第四节课,儿子又被罚跪了几分钟,然后被罚出教室,走出教室一直站在教室门口,
下课后才回到教室里,然后他又走了出去,来到6楼跳了下去。
在钱先生出示的一段视频中显示,1月16日晚上9:23,儿子用微信语音给他聊天时称,“曾在学校被蹲了两个星期。”
据说,坠亡的初二学生留有遗书,目前遗书内容未知。2月3日,当地教育部门回应记者称,他们已联合警方介入调查。
钱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在和校方交涉中,有教育局人员参加。
记者联系温州市教育局,针对教师在课堂上罚蹲是否属于体罚,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我们没有拿到正式的证据,我们分管局长今天去滨开区,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具体要跟滨开区文教体局对接。”
如果钱先生所言非虚,涉事班主任在处罚学生时确实有些过激。
即使是学校所声称的罚蹲,这也是体罚。
不知大家儿时是否被老师罚蹲过,在罚蹲的前一二十分钟,学生还可以通过变换姿势缓解双腿的酸疼,时间长了,被罚者便只有半跪一种姿势可用,膝盖也硌得难受。
这种惩罚形式名义上是罚蹲,实际上是罚跪,受罚的不仅是学生的肉体,还有他们的自尊心。
每天罚跪6个小时显然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惩戒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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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岁正在上初中的学生正处于人生中第一个青春期,在荷尔蒙的刺激下,被大人惩戒后,他们有时真的会做出一些很极端的事情。
2020年10月28日凌晨,家住秦皇岛的杨女士听到了女儿小杜房间里传来的一声异响,她本以为女儿做了噩梦,赶到小杜的房间后,映入眼帘的却是女儿全身抽搐几近濒死的模样。
杨女士赶忙将女儿送往医院,8天后,小杜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死因是药物中毒。
小杜是自杀的,而女孩之所以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两张“早恋”的照片。
2020年10月15日,学校的后勤主任抓拍了小杜和同桌男生在食堂门口嬉笑打闹的照片,并以“男女接触过密”为理由停了两名学生的课。
10月22日,小杜返校上课,返校当晚,这位后勤主任再次抓拍了两人课后聊天的照片,小杜又被赶回家了,再度被停了半个月的课。
第二次停课后,女孩将自己关进了屋里,服药自杀。
在大人眼中,因一点小事就自杀的孩子显得有些太过矫情,很可能是被父母惯坏了,但大家都曾有过那么一段无知又叛逆的时光,过度苛责他们没有太多意义。
老师和家长们在和这个年龄段孩子相处应当更加小心,尽量照顾学生们的情绪。
近几年来,类似的新闻不绝于耳,这也让一些老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变得不愿管教学生了,毕竟不和学生们发生冲突,学生们自然也不会伤害自己了。
但教书育人毕竟是老师的天职,如此行事显然也是一种渎职。
到底该如何妥善行使自己的惩戒权呢?这一问题深深困扰着每一位老师。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教育部提出《中小学教育惩规则(试行)》规则中明确了哪些行为可以给予惩戒,以及老师可以实施哪些惩戒行为。
该规定已经公布了几个月了,从钱先生儿子的经历来看,让学生罚蹲的这位班主任老师显然对此不是十分在意。
当下,有两种声音不绝于耳。
一种声音觉得对孩子管得太松,老师没有惩戒权所致。
第二种声音是害怕一些老师持惩戒权肆意妄为。
在明智君看来,两者都有道理。
我看解决上述两者的矛盾:严到什么地步合适?松到什么地步合适?
关键是明确惩戒的界限。
“体罚”和“惩戒”之间是有区别的。
“惩戒”给人造成疼痛、痛楚较轻,以教育为目的。
“体罚”则纯属于粗暴地殴打,或侮辱;
如罚站,打手心,等的惩戒不会带来身心的伤害,仅仅是一种责罚,而不是体罚。
而浙江那个老师让孩子罚跪或罚蹲的时间超过一般人忍受力,
且此种有损人格尊严的做法,
当然属于体罚之列。
很明显是老师滥用惩戒权力违反规定。
从此例引申,建议教育部门最好把一些具体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
而不是模糊地进行定性。
只有从规定上做出严格的界定,
并且广而告之且有相应的跟踪和处理,
让老师有惩戒权这点才能落到实处而且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