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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董君武 上海市市西中学校长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开篇就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而在教育评价改革中,学校评价则是牵动各类评价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对于学校的评价,既体现党委和政府对学校工作质量与水平的全面监控和考核,又反映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质量与水平的认可程度和口碑,也预示着一所学校培养的学生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说,学校评价是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针对学校评价,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者展开了有益的探索,在一些地区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纵观学校评价的整体性现状,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等因素的影响下,学校评价依然需要根本性改变。特别是需要进一步厘清“评”与“价”的内涵及其关系:必须确立正确的评价价值导向,才能引导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从而真正实现通过对学校的评价,引领学校内涵的可持续发展。
一
学校的价值追求:教育应合乎目的
讨论学校评价的改革问题,必须先回答好学校的价值追求问题。当社会、政府、家长等评价学校的主体对学校存在的价值与办学追求模糊不清,甚至价值标准出现偏差时,讨论评价的程序、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改进,可以说是意义不大的。只有在评价主体对于学校存在的价值具有清晰、正确的认识的时候,才可能通过科学的评价手段对学校办学的品质作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得到准确的评价结论。思考和讨论学校的价值追求,至少应该回答好两个问题。
1.教育为什么出发?
这是关于教育目的的本原追问,是讨论学校评价的逻辑起点。人类具有学习的天性,人一出生就开启了学习的旅程,只要与正常的人类社群生活在一起,不需要成年人的刻意教育,婴儿就能学会走路、学会说话,而且一旦学会了说话,就会经常缠着父母接连发问:“这是什么”“那是怎么回事”“这是为什么”……所有这些问题,本质上就是孩子探究未知世界的学习过程。这一角度可以认为学习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遗传能力,人类的学习先于教育而存在。
人类在适应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一开始是在种群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将生存经验传授给下一代的,这种知识的传递基本上出于对下一代的关爱和种族延续的目的,为了使他们更好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生存、繁衍和发展,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从而实现人类种群的延续与发展。随着人类积淀的经验与知识急剧增加,以及社会分工的持续细化,这种知识的传授方式逐渐出现了专业化的学徒制、私塾制等教学组织形式,并伴随着工业革命的浪潮,出现了学校及班级授课制的组织形态并延续至今。
当教育承载起文明与文化的传承、传递、传播和创生的使命时,学校更应该强化促进人类个体学习与社会发展的本原价值,学校教育应该是为了让学生通过学习而获得更多幸福,为了让社会因每个人的美好而更加美好。
2.教育仅仅是民生吗?
今天有一个普遍观点:教育是民生。这个观点不算错,但是值得进一步推敲。什么是民生?民生通常指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比如吃、穿、住、行的基本物质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已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个体经历,从这个角度讲“教育是民生”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教育毕竟有别于吃穿住行这样的物质需求,教育还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承载着传播和创生文化的使命,科技的创新和国力的增强需要高品质的教育培养高精尖的卓越人才来支撑和保障。所以说,教育不仅仅是牵涉家家户户的民生事业,更是关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之大计,教育是国计与民生的统一体。因此,对于学校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追求进行评价的时候,应该全面理解教育的价值追求和学校的发展定位,既要考察学校教育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优质教育需求的关切,又要考量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满足社会和发展需要的关注。
总之,对于学校的评价,必须准确把握教育目的,坚守教育合乎目的的本原要求,明确学校教育应该以促进学生和社会的发展作为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以此来建构学校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操作方法,才能使评价真正引领学校健康发展。
二
学校的行为理念:教育应合乎规律
对于学校评价,在正确的教育价值确立之后,就要关注对于学校教育行为评价的基本理念,关注学校教育行为合乎规律的状况,从而将教育目的与价值追求表征于学校评价,并转化为对于学校评价内容、指标、方法和途径的指导思想。所以,改进学校评价必须关注指导学校教育行为的正确理念,更好发挥评价对于学校发展的积极的正面的导向作用,有效推进学校内涵的可持续发展。与学校评价直接相关的行为理念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关注师生的幸福感
学生和教师的幸福指数是学校评价的本原需要。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成为更好的自己,学校应该成为求真、向善、尚美且追求自我超越和完善的空间环境:教师和学生喜欢学校、向往学校,喜欢学习、享受学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探寻未知的快乐与愉悦,学生因学习中获得的成长和发展而体验美好与幸福,教师则在因自己的付出带给学生的成长与幸福中体验价值的实现,以及在教学相长中实现持续完善与自我超越。如果能够将这样的理念贯穿在对学校的评价中,就可以引导教育逐渐回归本原,使教育更好地服务于人的持续学习与发展,服务于人类的自我完善与超越,让人类因每个人的更多幸福而更加美好。
2.强调质量的增加值
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是社会与家长的显性期望。在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中,学业成绩是社会和家长特别看重的方面,而且普遍关注学校的终末结果。也许,这样的认知与判断对于非专业的社会和家长而言无可厚非,但是教育评价作为一种具有专业要求的行为,我们必须确立正确的理念。
一方面人具有差异性,学生的发展进度、水平和可预期的结果都不一样,不能简单地从他们的学习成果(成绩)作出评价结论,而必须综合他们的个体特质、现实基础和发展需求等要素进行评价。
另一方面,对于不同学校而言,其生源基础不一样,不能简单地以学业成绩的最终结果进行评价,而必须综合学校办学传统、生源基础、教育过程等要素,在对生源起点与毕业结果之间的增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综合评价,甚至还可以将学校毕业生学习与工作状况的跟踪分析纳入评价范围。概括地说:对于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不仅要全面考察相关要素,而且要强调对于学业质量增量的重视,而不是以最终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3.重视投入的成本量
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中投入的成本总量与学习效能产出之间的关系,是政府与学校的隐性要求。对于学校的评价重视“增量大小”的同时,还必须重视教育投入的成本高低。这里讨论的教育投入不仅包括物质性的设施设备的硬件和教师工资、教育日常运行等经费的显性投入,还包括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体力、精神和智慧的付出,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智力参与、心理负载和以时间为量度的生命投入。其中,在教师教授和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这些隐性投入,恰恰是在评价学校过程中应该引起更多关注的要素,其本质在于评价学校的学业质量和学生发展的增量时,必须将获得这些增量的成本投入统整在一起综合考察,才能更准确地对学校发展以及取得这种发展合乎规律的程度和水平作出科学的评估与价值判断。
4.突出教育的专业性
学校教育过程的专业程度是评价教育行为的客观标准。对于学校的评价,必须重视教育过程合规性这一关键要素的评价。教育过程合规性,一方面指学校教育行为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范性要求,另一方面指学校教育行为要符合教育规律、学生认知规律,这是基于学生个体特质、身心发展差异以及大脑思维状况而对教育科学性提出的专业要求。所以在评价学校教育行为的过程中,必须强调教育的合规性评价,以更好地引导学校教育走向“合目的”与“合规律”的统一。
三
学校评价的改进建议
对学校的评价,既要重视学校教育和管理的全部行为过程与结果,更要关注所有行为选择的出发点与价值选择,改进学校评价首要的是全面准确地理解“教育为什么而出发”这一本原问题,然后对教育评价相关的诸多行为进行系统性设计与优化,在厘清“评”与“价”的关系基础上,学校评价至少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评价目的的导向性
评价目的反映教育目的和价值标准,是对学校教育的评价结果进行价值判断的基本依据。在正确的目标目的引导下,通过全面、准确、有效的综合评价而得出的结论,可以引领学校教育更好地指向教育目的,更好地坚守教育的本原价值,引导广大学校特别是一批品牌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更多关注人类的命运与文明的进步,更多关注人的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引导学校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困境中解放出来,不再以考入某些高校的学生数量作为评价学校质量的重要目标。这一转变过程,需要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本原价值具有清醒的认识与坚守,需要全社会对正确教育目的的理性思考与回归。
2.评价主体的专业性
学校评价从主体角度可以分为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内部评价是学校对自身的一种评估与判断,而外部评价的主体包括直接主管学校的党委和政府、学校培养对象相关的家长以及与培养对象毕业去向相关的高一级学校和用人单位。
学校评价对于学校改进与发展直接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应该是内部评价,然而在现实中,对于学校的外部评价却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校办学的方向,支配着学校的办学行为,让学校及其办学者、教育者,甚至包括学生和家长都裹挟在社会的滚滚洪流中,很难独善其身。这其中有诸多原因,一个重要原因是评价学校的主体缺乏对教育的专业认知与理解,很容易造成评价偏离正确的教育目的和方向。
因此,在改进学校评价过程中,要坚持评价的专业性标准与要求,让所有人对教育评价的专业性存在一种敬畏感,既要加强对学校评价专业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监督,又要加强对学校评价相关主体人员的评价专业标准、技术方面的培训、指导与监督,甚至建立学校评价结论公开发表(如自媒体)的政府特许的准入制度。
3.评价指标的全面性
在确定学校评价指标时,应该全面考量学校办学的每一环节、每一过程、每一要素,将学校的办学与文化传统、发展愿景与目标、育人目标与要求、课程体系与结构、教学实施与方式、队伍建设与管理、学校保障与服务等方面纳入评价范围,而且要将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取得的进步与发展的增量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不是简单地将学校毕业生发展状况的绝对量作为评价的依据,切实做到将学生在学校的发展增量以及未来的发展性作为学校评价解释的基本指向和标准,努力以全面性的评价指标体系改变学校因优质生源的存在而获得非理性追捧的可能,避免因政策原因造成超级中学出现的可能性,进而逐渐杜绝某些学校为抢占优质生源而造成教育生态恶化的现象。
4.评价方法的科学性
评价方法的科学性表现在评价程序的规范、评价数据的正确和评价结论的公正、公平等方面,是保证评价结论导向正确、准确有效、公正可信、改进有力的基础。评价程序的规范性应该贯穿从评价方案制订到评价结论使用中的每个环节,评价数据的正确性则包括数据种类来源与选择、数据统计与分类、数据汇总分析等过程。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有赖于对教育目的、评价要求与评价过程中所形成的数据材料之间实现科学对接,从而透彻地剖析隐含在数据背后的事实、原因和本质。
5.评价结论的激励性
对于学校的专业性评价结论包括规范性的书面报告和即时性的口头反馈,其中书面报告又可以分为公开发布和内部使用。不管学校评价结论以什么方式呈现,在评价结论的使用过程中应该坚持激励性原则。
对于学校评价应该着眼于改进与发展的价值取向,评价结论中对于学校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加以肯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学校坚持这些工作中好的措施与做法,在不断总结、凝练和提升过程中将工作做得更好。而对于学校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激励学校深入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出现的原因,通过深刻反思寻找破解问题的途径与方法,从而更好地推动学校发展。因此,在学校评价结论使用时,应该把握激励性原则,审慎使用评价结论,即使是终结性的学校评价结论,也应该着眼于学校改进,将学校评价转化为推动学校内涵可持续发展的正确导向和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