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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讯 今晨,《黑龙江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黑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春季学期开学几项工作的提示》。《提示》指出,在疫情形势允许的情况下,全省普通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正常开学。全省高校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3月3日,不晚于3月15日,各市地(县、市区)中小学开学时间为3月3日至15日。
《提示》指出,要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要求,高校开学要避开春运返程高峰,即2月27日至28日。综合研判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全省高校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3月3日,不晚于3月15日,坚持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开学。各市地(县、市区)中小学开学时间为3月3日至15日,具体开学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属地疫情指挥部统筹安排,并面向社会公布。同时指出,各高校要周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并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相互衔接的准备,一旦当地疫情形势不允许,可以随时开启线上教学。
《提示》强调,要严格做好师生信息监测,严把开学“入口关”。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记录师生身体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开学前14天,教职工原则上应该返回学校所在地,进行居家观察。开学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按当地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待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隔离后,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提示》要求,要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并做好校园消杀工作,开学前,学校要对校园环境卫生开展全面整治,全方位改善校园卫生环境。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现场演练。
《提示》明确,统筹安排入校核酸检测工作。高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要统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入校工作。高校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