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辅助检查中,经腹及经阴道联合超声是首选的检查手段,敏感性很高,常被视为剖宫产子宫瘢痕妊娠(CSP)诊断的金标准。
分型
A、瘢痕处孕囊型(孕囊完全植入型);
B、宫腔下段及瘢痕处孕囊型(孕囊部分植入型);
C、囊实性包块型。
超声可见
1.子宫增大或略增大,峡部增宽,子宫腔内宫颈处未见妊娠囊,可显示清楚的内膜线。
2.妊娠囊或混合性包块位于子宫峡部前壁切口瘢痕处(有或无胎芽、胎心),以胎停育较多见。
3.瘢痕处肌层连续性中断,肌层变薄,与膀胱壁间隔变窄,孕囊或包块可凸向膀胱。
4.如宫腔内或宫颈处见变形的妊娠囊或混合性包块,宫颈变短 。要放大图像仔细观察孕囊或包块下角是否有部分伸入切口瘢痕处,且被拧长呈锐角。
5.CDFI可见包块内部及周边血流丰富,流速增加。PW呈高速低阻血流频谱,偶可见动静脉瘘频谱。
需要注意的是:瘢痕妊娠时宫腔内不一定没有妊娠物,但必须有一部分妊娠物位于瘢痕处。
CSP超声诊断标准1997年Godin等首先提出瘢痕妊娠的超声诊断标准:
1.宫腔内无妊娠囊;
2.宫颈管内无妊娠囊;
3.妊娠囊或混合性包块位于子宫峡部前壁;
4.膀胱和妊娠囊之间肌壁薄弱;
5.以上诊断标准仅适用于外生型的CSP超声诊断。
内生型的妊娠囊位于瘢痕处外还有一部分位于宫腔下段,甚至达宫底宫腔,或者伸至宫颈管内。
鉴别诊断
CSP容易与宫颈妊娠及流产相混淆,Jurkovich等强调妊娠囊与膀胱之间应存在子宫肌层的缺失,并增加如下诊断标准:
1.在三维多普勒超声中,CSP的妊娠囊血流灌注良好,而流产的妊娠囊存在血流灌注缺失;
2.“滑动器官征”阴性,当阴道内探头轻轻加压时,妊娠囊在子宫内口水平的位置无移动。
与宫颈妊娠区别在于:
1.病史:瘢痕妊娠均有剖宫产史,而宫颈妊娠可有或无剖宫产史;
2.病灶部位:瘢痕妊娠位于子宫下段瘢痕处,宫颈管形态正常;而宫颈妊娠位置更低,即在宫颈内口水平以下(宫颈管内);
3.超声:瘢痕妊娠于子宫下段瘢痕处见妊娠囊或混合回声包块,而宫颈妊娠时,超声见宫颈管异常膨大,内见妊娠囊或混合回声包块,宫颈内口紧闭、外口松弛。
对于瘢痕妊娠,这些问题必须要了解到:
一、什么是瘢痕妊娠?为何如此危险?
所谓瘢痕妊娠,是指有过剖宫产史的女性,在再次妊娠的时候,孕囊着床在子宫原瘢痕处,常导致的阴道大量流血以及晚期的子宫破裂,是较难处理的异常妊娠。
二、早期如何发现瘢痕妊娠,如何处理?
随着剖宫产率的逐年升高,瘢痕妊娠发病率也在逐年上升。关于剖宫产瘢痕妊娠的诊断与治疗仍无统一标准,对于妊娠早期B超发现孕囊着床在子宫原瘢痕附近的产妇,是否必须终止妊娠,医疗界一直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对于妊娠早期B超提示的孕囊距离子宫原瘢痕较近者,应该密切关注,但不必急于终止妊娠。
三、如何预防再次子宫瘢痕妊娠?
遗憾的是,再次子宫瘢痕妊娠是没有办法预防的,主要是看下次怀孕时候孕卵种植在什么部位,但是许多情况下孕早期B超都会提示孕囊种植部位距离前次子宫瘢痕部位远近。随着孕周的增加孕囊位置会发生变化,多数都会远离原瘢痕处,长到正常位置。当然也不除外个别的向外生长,变成胎盘植入。两方面的情况要考虑,但是不要轻易让患者都终止妊娠。
四、剖宫产后再妊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前几年剖宫产过多,现在二孩政策放开,剖宫产后再妊娠确实是一个重要问题。对于孕妇来讲,首先要掌握距离上次妊娠的间隔时间,最好是间隔2~3年。太近或者时间太久,子宫瘢痕肌肉化的程度都会变差。另外,怀孕后要保证体重正常增长,尽量避免巨大胎儿使子宫过度膨胀,导致孕期子宫破裂。
最后,要定期B超检查,观察子宫下段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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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妇产科护理
排版:鹏宇 | 审校: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