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待遇,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觉得现在的教师待遇非常好,有些人觉得现在的教师待遇很一般。
人们有这种感觉不奇怪,因为相关部门和一些机构公开发布的数据有一些冲突,容易引起人们的争议。早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教育行业2019年全国平均工资为97681元,教师工资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排全国第7,位于国内较高水平;但东北师范大学几位教授撰写的《中国教师发展报告2019: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挑战与举措》(简称“中国教师发展报告2019”)中提到,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只有4324.61元,仅3成多的教师月工资在5000元以上。
当然,中小学教师工资不等同于教师工资,因为教师群体中还有一部分是高校教师。据《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目前国内有专任教师1732.03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1001.65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85.92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276.31万人,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仅有174.01万人。不过,高校教师占比很少,就算考虑到高校教师的高收入,也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工资差距。
不管大家的直观感觉如何,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教师待遇的保障,已成为当下社会的共识。相关部门一再强调要“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而在很多地区,已大体实现教师经济待遇与公务员相当。
若把时间调回到10年前,教师待遇在体制内岗位中不算好的,与公务员有一定的差距,公务员职业也比教师吃香得多。很多年轻教师,为了让自己收入更高,生活更好,选择就报考公务员。然而近些年,这种情况少了很多。一是因为教师的工资收入得到了提升和保障,公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差不多;二是因为教师的工作环境得到了改善。
但在一些偏远地区中小学,年轻教师仍会参加公务员考试,或参加教师选调考试,希望通过这些方式到城区单位上班。
这几年教师待遇和工作环境的改善,让教师成为了高校毕业生最喜欢的职业之一,很多地区组织的中小学教师编制考试,都吸引了大量高校毕业生参加。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竞争激烈程度堪比公务员,部分岗位甚至是“百里挑一”。
所以有人认为,按照这个发展趋势,10年后,教师待遇会反超公务员,教师职业的受欢迎程度也会反超公务员。
应该说,教师待遇反超公务员是有可能的,但需要有三个前提。
第一个前提:教师工资收入保持稳步提升
如今大量高校毕业生选择报考教师岗位,说明教师的工资收入达到了许多人的预期。不过由于教师群体过于庞大,不排除部分地区(偏远地区或乡村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还没有达到与公务员相当的程度。所以,教师工资收入要继续保持稳步提升,全面实现“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个目标。
第二个前提:教师社会地位逐步提升,达到或超过公务员水平
2018年1月,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强调,“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如果相关政策得到了不折不扣地执行,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教师,地位会不断提升,完全有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务员水平。
第三个前提:教师减负不松懈
学校既承担育人工作,又承担一些社会性事务;教师既是三尺讲台上的“教书匠”,又是学校行政事务的承担人。为了防止大量社会事务进校园影响教师工作,很多地区的教育部门都要求规范抽调教师,开展教师培训,评比考核,报表填写等工作,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只要教师减负不松懈,未来10年,教师的工作环境就会越来越好。大家专心教学,身心愉悦,职业成就感会大增。
满足了以上三个前提,再加上教师享有每年约三个月的寒暑假,以及一些隐性教育福利,教师受欢迎程度反超公务员自然就会实现了。
想振兴教育,就需要大批优秀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如果教师待遇实现反超,工资收入、社会地位,工作环境均不输公务员,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会涌入一线教育岗位。这样,教育才会充满活力。到那时,教师岗位就会比公务员岗位吃香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