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开学通知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

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平稳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开学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式上课。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结合疫情实际,科学预判,安排好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错时、错峰开学,做到学生有序返校,不扎堆、不聚集。各学校要落实“五有”“三不”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没有通过审核推演不开学)。完善“两案九制”(开学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春季学期安全开学、正常开学、全面开学。

二、严格师生返校条件

师生入校时,要关口前移、严防输入。做好开学前14天师生健康监测和行动轨迹摸排。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密切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健康监测14天并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农村学校要密切跟踪有家人返乡学生的健康状况,不具备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均暂不返校。有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报到。学校对暂不返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线上教学、辅导及心理疏导等工作,妥善做好返校后相关服务。同时,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三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学生返校前身心健康状况,针对特殊时期学生心理敏感性、波动性特点,加强入学指导,开学前后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做好必要的学业指导和帮助,指导家长帮助孩子调整作息时间和心理状态。开学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学生心理辅导力度,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

四 、周密安排开学实地验收

各学校要将开学方案提前报送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联合卫健部门组织对学校开学工作开展实地验收,重点验收“两案九制”落实情况、应急演练、测温设备、校园环境消杀、师生健康监测、防疫物资储备、食堂食品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学。

五、恢复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从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起恢复线下教学。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要指导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门岗区防控监管、环境卫生整治、应急处置等防控要求,定时消毒和通风,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水平。

亳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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