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追溯一下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事实上这项制度是于2009年执行实施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激发教师从教积极性,最大程度上实现多劳多得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是地方财政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核定总量发放,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一部分是奖励金工资占比30%,基础性的不提了大家都能拿到,这个奖励性工资就很魔性了,是依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或者学年发放。
最后结果可想而知,主课老师都拿不回拿30%奖励性绩效工资,甚至在清算的时候对于请假的老师这部分钱还得扣除,最后高职称不授课的二线人员,居然比一线老师拿到的还要多,变成了“霸王”调侃,孰是孰非没有定论,也毫无办法。有网友透露绩效工资,用来折腾人的,当领导悠哉悠哉,拿得人最多,在第一线,辛勤付出的,只能是施舍得。绩效实际有部分已经是奖励金了,有老师认为都是自已的,是人为唱空自己宣传,多劳已经体现在班主任和行政上,优绩没有体现。
有老师认为,既然知道根本体现不出多劳多得,不如直接取消,绩效工资本就是老师自己所得,应足额发放给每个教师,如果想体现绩效应财政另拔款了,否则破坏这个行业的生态,会挫伤教师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你们认同笔者观点吗?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