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张女士:我的孩子因肺炎住进了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七医院)。因为宝宝还是新生儿,我的脚刚做完手术无法走动,但又要哺乳,所以希望陪护由我和我妈,这样可以互相搭把手。我和母亲都做过核酸,但医院却规定只能由一人陪护,任何理由都不行,核酸也没有用,要么就换家医院。希望院方的管理可以人性化些! 责编:郝倩玉 主编:徐婷婷 校对:孔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