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思云这事我本来不想说什么,因为她本身就是持假教师资格证而未能通过转岗。但看到@广州日报 的评论文章对些事件有误导读者之嫌, 我觉得有必要说二句!
一是何思云并不是第一个报警,二是核验教师资格证是4月份,何思云参与报警是发生在5月份,二个事件并没有关联。如果说何思云参与了报警,她的假教师资格证就能变成真的,那才是最大 的“丢人”!
我们回顾一下事情经过。
1、2017年5月25日下午,思旺镇中心小学一位学生家长到校反映其女儿在“平南县思旺镇天天托管中心”托管时被管理人员猥亵,学校马上开展核查。5月26日上午9点53分,思旺镇中心小学校长杨集作向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电话汇报有关情况。县教育局当即要求学校马上报警并及时做好学生的隐私保密、心理疏导、安全教育和家长抚慰等工作。5月26日上午10点46分,杨集作向思旺镇派出所报案,思旺镇派出所马上出警,第一时间控制了猥亵女童嫌疑人——思旺镇第二初级中学男教师谭某。5月26日上午10点50分,思旺镇中心小学“特岗教师”何思云向公安机关110报案。5月27日,平南县公安局对嫌疑人谭某执行拘留。
2、2014年9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录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2号),文件明确特岗服务期内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特设岗位教师,3年特岗服务期满后不能转岗。2014年9月何思云被招聘为思旺镇中心小学特岗教师,其申报“特岗教师”时所填报的材料显示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015年11月1日、2016年3月12日、2016年11月5日何思云3次参加了教师资格考试,但成绩均不合格。2017年4月17日,平南县印发《平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实施方案》(平教发〔2017〕21号)。(@广州日报 看到了吗?是4月份,何思云报警是5月份)!经核验一共有2名老师因没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转岗!并不是只针对何思云!
何思云参与报警,这点我是支持她的!遇见这样的事件报警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并不能因为她参与了报警就能把假教师资格证当真的来用!用假教师资格证来放在转岗材料中是很不道德的行为(2014年招聘时说没取得教师资格证,而2014年放了一张2011年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此道德品行也不适宜站在教师岗位去误人子弟!
一个权威的媒体@广州日报 ,你觉得不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去评论一个事件,你认为谁才是真正的丢人?
来源:海蓝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