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发通知,晚上就“撤回”:返校安排不宜“朝令夕改”

摘要

中青评论

时刻把学生的权益放在心上,是教育工作者理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2月20日,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学生在返校时间的问题上,遭遇了一场“乌龙”。依照学校原本的安排,该校将于3月1日开学,学生应在2月27日、28日陆续返校。然而,就在许多学生订好车票,准备返校学习之际,校方突然发布通知,将返校日期延迟到3月13日、14日。收到通知后,不少学生退掉了原来的票,准备改订到新日期,可他们万万没想到,通知发出后才过了半天,校方又在当晚“撤回”了延期返校安排,要求学生按原定时间返校。

一来一回之间,虽然返校时间并未发生变化,但那些收到通知后立刻重新安排行程的学生,却着实被这场“乌龙”白白折腾了一遭。更麻烦的是,有学生在退票之后,发现自己已经订不到2月27日、28日的返校车票。因此,他们要么无法如期返校,要么不得不通过更加复杂的途径返校。

事发之后,面对学生的不满,西安外国语大学很快做出了回应,表示将承担全部学生的退改签费。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生的损失,却很难平息他们的焦虑与不安。

平心而论,学校的管理者当然不至于蓄意“折腾”学生。但是,涉事高校在发布信息时欠考虑,给许多学生造成了实质性的不便,是不争的事实。对此,涉事高校不论初衷如何,都应对这起“乌龙”事件的发生过程认真复盘,找出发生这种情况的具体原因,对出问题的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如此才能取得学生的信赖,避免类似的情况再度上演。

对各大高校而言,2021年的寒假确实有些特殊。此前,全国多地先后出现了疫情再度抬头的迹象,给高校开学返校事宜带来了不小的变数。高校难以确定返校日期,在相关决策上更加慎重,学生并非不能理解。

当下,各大高校组织学生返校工作很不容易,在疫情风险尚未彻底消除的背景下,学生与公众都无意对高校过度苛责。但是,不论客观条件有多少限制,时刻把学生的权益放在心上,以此作为工作之本,都是教育工作者理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撰文/杨鑫宇

编辑/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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