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作出答复。教育部在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
尽管教育部并未对“导师能否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问题作出直接答复,但是“导师将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话题很快登上热搜,在舆论场引发热议。
△事件引起舆论热议,网民对导师“扩权”心存担忧
一直以来,导师对于硕博士是否达到毕业标准拥有着重要的评价权,人大代表提出的“导师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建议,则意味着导师的权利将进一步绝对化、义务化。
有持肯定态度的网民认为:“导师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可以更有效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体责任,严格把关研究生毕业质量;也有不少网民表示担忧:是否会使得学生成为导师的个人依附?导师会否利用特权来满足个人的利益?
@南方日报发起“让导师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你怎么看”的微博投票,截至29日10时,“反对”票占总投票数的84.61%,其中有1.1万持反对意见的网民认为“要先落实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另外1.1万持反对意见的投票网民则仍“担心导师公权私用”。
观察群体情绪可见,网民在参与事件传播时产生了较为明显的情感变化。“中性”情绪是舆论主流情绪,大部分人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对事件作出评价;“愤怒”情绪则占全网的17.74%,很大一部分网民对所谓的导师自主权存在不满。
据新浪舆情通大数据平台统计显示,截至9月28日,该话题在全网的信息量达2.26万。尽管导师“扩权”是出于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等目的,但对不少普通网民来说,单方面强化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是否会导致权力“滥用”?是否能真正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一系列问题还需进行现实考量。
在社会普遍共识中,研究生相对导师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公众所担忧的是,在当前的学术环境下,导师的进一步“扩权”极有可能造成更多地间接后果,加剧导师与学生间的矛盾冲突。
△“导学矛盾”不应忽视,媒体称需明确导师的权责边界
最近几年,高校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颇受社会公众关注,这主要与时有曝出的导学矛盾冲突事件有关。如个别导师让研究生做廉价劳动力、接做私活;个别研究生因无法正常毕业做出轻生举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导师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的建议未免有些过于理想化。此前,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门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这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同样也意味着导师自主权的真正落实,需要约束其职权,明确界定导师的权责边界。
齐鲁晚报在评论文章中指出,导师扩权的同时,如何强化师德师风监管,如何拓展学生维权的路径,如何建立独立公正的“导学矛盾”裁决机制,都必须一并考量才是......导师的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与此同时,师德与师权也必须对等。若是只顾效率不讲公平,只顾扩权而不加制衡,导学关系只会进一步失衡,长远来看,这势必会给研究生教育构成根本性伤害。
红网同样在评论中提出观点:给予导师权力的同时,也应该给予学生相应权利。如果导师对学生的毕业拥有自主权,学生对导师是否有评价的权利?在面对不公正的情况时,有无申诉的权利?学生权利效能与导师权力效能的大小是否应该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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