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广州拟将“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入户条件放宽为参保即可入户。此前规定,此类人员在申办入户时须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具体而言,上述《通知》指出:
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在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即可入户。其社保要求由“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调整为“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范围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有调整或补充,以国家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实施对象中所指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属独立办学的各独立学院。
符合“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规定,但毕业院校不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人员,社保要求仍为“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8日。
前不久,上海的落户新政同样引发关注。
根据上海近日发布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本科阶段为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上海。
今年,上海将之前“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政策,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办法》还提到:
最高学位、学历是“博士、研究生”的,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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