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临近。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全市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日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 2021 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为:小学一二年级的作文本费均为每生7元;三至六年级的作业本费均为每生10元,“一科一辅”限额每生70元(低于限额,按实收费。下同);初中一至三年级的作业本费均为每生15元,“一科一辅”限额分别为每生100元、150元、260元。小学3-6年级不开设英语课的学校应减收英语课本费、音像教材费、英语同步练习费;“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光盘由学生按需自愿购买,其中,小学一年级8元(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一张);小学二三年级13元(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两张),初中一二三年级14元(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两张)。
春季学期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为:学费方面,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均为每生1000元,其他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均为每生800元;书籍课本费,高一年级(省级示范性高中与其他高中标准相同,下同)每生171.91元,高二年级每生257.63元;作业本费各年级均为每生20元;“一科一辅”高一至高三年级限额分别为每生200元、350元、420元(高二高三年级含考试辅导材料)。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学校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
《通知》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学校食堂要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执行,保证学生伙食质价相符,伙食标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标准。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帐,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企业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经营服务性项目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落实春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督查,督促辖区内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同时坚决防止超越权限制定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教育收费规定。要进一步优化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学生和群众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群众所反映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