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简阳市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细则

2021年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1〕1号)安排,特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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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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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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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坚持就近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学生自愿参加民办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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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民办同招

公办民办学校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民办学校报名数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坚持“ 两个一致” 优先原则

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和外籍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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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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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简阳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简阳居住的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和外籍适龄儿童。

公办初中:招收简阳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简阳居住的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和外籍适龄少年儿童。

民办(简阳通材实验学校)学校: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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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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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城区公办学校按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农村公办学校按行政区划调整前的招生范围(确需调整的,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设置过渡期),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划片范围见各镇(街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02

简阳通材实验学校主要面向简阳市及成都市范围内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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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学办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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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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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申请及信息采集

(1)简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2)在简阳市外、成都市内就读的简阳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进行信息采集。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简阳市就读初中的简阳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到简阳市教育局,出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经审核后进行信息采集。

(4)随迁子女申请人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网上申请有困难的家长,可到教育局或学区教育督导组,在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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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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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核

(1)户籍地就读资料审核。简阳市户籍申请在户籍地划片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到登记点进行资料审核。

2)随迁子女资料审核。各部门于5月份工作日,在网上对随迁子女申请人上传的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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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

采取划片入学电脑随机录取统筹安排入学。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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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的小升初学生),其法定监护人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公办小学、初中现场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没有采集信息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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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报到

学生按录取学校安排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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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民办学校(简阳通材实验学校)招生

01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自愿参加简阳通材实验学校招生,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小学、初中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填报 1 个志愿,具体时间见文后附件)

02

录取

简阳通材实验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在简阳通材实验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在网上申请直升本校初中部,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

03

学位确认

被简阳通材实验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成都市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04

入学报到

被简阳通材实验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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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其他

(1)简阳通材实验学校上报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由教育局核定后,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并报教育局备案。其学校初中招生计划须明确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计划、面向社会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报经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2)简阳市户籍未被简阳通材实验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划片就近入学就读公办学校;已被简阳通材实验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但又放弃学位的简阳市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其公办学位由简阳市教育局和学区教育督导组统筹安排

(3)符合直升条件的简阳通材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4)简阳通材实验学校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其补录方案须报经教育局备案后方能实施。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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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特殊群体入学

01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于4月30日前成都警备区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到简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信息采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到简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信息采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安置。

02

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

5月1日前按户籍地镇(街道)安排,到户籍地镇(街道)提交资料进行申请。教育局和各相关部门复核后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3

做好残疾儿童入学

各学校加强与镇(街道)联系,摸清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做好不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和送教上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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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做好集体户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简阳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工作日,向其户籍所在地学区教育督导组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学区教育督导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5

做好在简阳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简阳就学,由监护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6

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就读不同学校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参照家长意愿根据本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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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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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教育局备案。

做好政策宣传

各镇(街道)和学校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向辖区内小学适龄儿童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学区督导组统筹解决好相邻村社跨镇(街道)学校就读矛盾。学校(园)要在社区、小区、企业、机关、校门外、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张贴、发布公告,以多种形式告知家长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民办学校还要将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示,各校同时将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各类招生宣传活动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做好控辍保学

各镇(街道)、学校要根据各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并接受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 100%。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持相关印证材料,向适龄儿童户籍地服务学校提出缓学申请,经所属镇(街道)政府审核并交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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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招生

5月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未报经教育局备案,学校不得对外发布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家长探校等活动。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严格责任追究

1.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级降等、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对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进行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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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简阳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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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简阳市小升初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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