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不合理。
学校延迟放学,开展课后服务,是为了和多数家长下班时间衔接,方便家长接孩子。学校的这一做法是落实有关部门的要求。
23日,有关部门表示,各地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在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切实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的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
从有关部门的要求来看,课后服务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1.学业指导。指导学生在校内写作业,辅导学习后进生,指导“学有余力”的学习优秀者拓展学习空间(相当于“培优”)。2.开展文体、兴趣和社团等活动。
无论是学业指导,还是开展文体等活动,都需要投入人力、精力和教育智慧。这应该就是某些学校向家长收费的直接原因。
但是,个人以为,课后服务的费用不应该是家长出,学校不应该向家长收费。这笔费用应该由当地的教育经费划拨,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劳务费应该以课时费或者加班费的方式由学校发放。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就是免费教育。课后服务内容属于义务教育的一部分,理当免费。因此,从道理上来说,向家长收费跟义务教育的精神相违背,是说不过去的。课后服务增加了参与教师的劳动,理应以课时费或加班费的方式给予报酬。通常情况下,课上得多的老师薪水就要高一些,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获得报酬也是理所当然的。
从教近二十年的我提醒有关部门要监管学校,使学校给予教师课后服务以合理的报酬。多年来,不少教师不愿意做班主任,不愿意看早读和晚自习,其重要原因就是付出和得到实在不相称。以我市为例。担任班主任和教两个中考科目的教师,其工作量是不担任班主任教两个中考科目教师的1.5倍左右,但是班主任每月津贴只有500元。有人戏言,当班主任就是“拿着卖白菜的钱,却操着卖白粉的心”。我市的多数中学,看早读是5元一个班,晚自习是2小时80元。付出得太多,而报酬少得可怜,这让不少老师千方百计躲避班主任工作和看早读和晚自习。
为了避免同样的尴尬,为了让广大教师心甘情愿地、积极地参与课后服务,学校应该给予合理的报酬。
以我市为例。我市是一线城市,中小学教师平均日薪水大约600元(以每月20个工作日计算)个人以为,课后服务1小时,给予教师的报酬在150元到200元可能比较合适。毕竟课后服务大体属于加班性质。我想,如果学校能给出这样的课后服务报酬,多数教师应该能积极参与课后服务,从而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