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全国绝大多数小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教育惩戒新规定实施的第一天。学生哪六种表现会被惩戒?惩戒分为哪三类?哪七项惩戒是被禁止的?听缪老师说几句吧。
一、六种表现可能被惩戒
简单来说,不服管教的、扰乱秩序的、违反学生守则的、损害身心健康的、打骂同学老师的和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有可能被惩戒。
惩戒的目的一定是教育,而不是惩戒本身。作为惩戒者,在进行惩戒的时候,必须要想好这个问题。不同于冲动的、简单的惩戒,冷静的、理性的惩戒才更有教育意义。
如果孩子的行为表现触怒了你,你马上就要火冒三丈,暴跳如雷。不妨先给自己三秒钟的冷静时间,情绪度降下来之后,采取的惩戒措施可能会更加妥帖,起到的效果也可能事半功倍。
二、惩戒分为三类
简单来说,惩戒按照轻重程度不同分为三类。情节轻微的进行一般惩戒;情节较重的进行较重惩戒;影响恶劣的进行严重惩戒。从点名批评到停课停学,不同的惩戒方式对应不同的行为表现。可以说,惩戒政策的细化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
适当的受一些挫折对培养孩子的逆商是有好处的,至于如何把握惩戒的尺度?和如何在惩戒中体现出教育意义。是一项对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考验。教育永远不是简单粗暴,教育的艺术有机会从惩戒中得到体现,为什么这么说呢?
面对上课违纪的学生,你可以整节课让他保持站姿;你也可以停下来盯着他,看他会说到什么时候;你可以安排固定时间指定他走上讲台,给大家讲十分钟课;你还可以让他连续一周打扫班级卫生,负责收发作业。面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违纪情况,进行不同的惩戒,这不就是艺术吗?
三、禁止七类惩戒
简单来说,以击打刺扎为代表的体罚、反复抄写、刻意孤立、歧视、侮辱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除此以外,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犯错,不能惩罚全班。惩戒过程中不要掺杂个人情绪和好恶,不能委派学生对其他学生进行惩戒。
很难说新规是对教师权力的扩大还是对教师权力的约束,我更愿意把这一次新规看做是对教师权力的规范。从全国范围来看,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不同老师,对惩戒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滥用权力的老师和蛮不讲理的家长会受到真正的约束,这不就是一种进步吗?
四、新规能改变老师吗?
好的老师什么样?他们懂得在合适的时机找到合适的方法去惩戒学生,他们也懂得在学生表现有所进步的时候予以恰当的鼓励。对态度很好,方法欠缺的学生,他们会去点拨;对成绩落后,信心不足的学生他们会去帮扶;对各方面表现都优异的学生,他们会经常提点不要骄傲,并且提供略有挑战的新任务。新规并不会改变优秀的老师。
不好的老师什么样?他们不懂得因材施教,教育教学方法单一;他们不懂得有教无类,不能公平对待学生;他们不在乎师德师风,他们索取不当利益,他们只信奉简单粗暴。对学生去宣泄情绪。新规会限制他们,但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他们。
五、保护家长和学生的权利
新规中不仅对学校的老师做出了要求,也对学生和家长的权利进行了保护。它规定学生有申辩的权利、家长有申诉的权利和投诉、举报的权利。
对于惩戒新规你怎么看?你眼中的好老师是如何使用惩戒的呢?来评论区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