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发布《关于持续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更大力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推出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允许外国科技人员兼职工作、对持有经认可技能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予以认可等多项便利政策。
近年来,上海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创新吸引集聚外籍人才的政策举措。新冠疫情期间,市科委(市外专局)先后推出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1.0、2.0和3.0版,获得用人单位和外国人才的好评。截至今年2月26日,在沪外国人才受益办理量累计近7万份,电话咨询量近13万个。
在前三个版本基础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再次实现政策突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更多专业人才纳入外国高端人才的认定范畴。4.0版将科研团队的外籍科研人员、理工农医等重点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等青年外籍人才直接列入《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适用范围,允许他们直接申请外国人才签证(R签),并可享受材料减免、流程简化等相关待遇。对于用人单位确有需要的外国科技人才,4.0版规定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让他们享受更多“绿色通道”待遇,从外国专业人才(B类)晋升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科技人才如需在沪兼职工作、创新创业,经聘请单位至市科委(市外专局)统一报备后,无需重新办理或变更工作许可证。
第二个突破,是在全国率先实行外国科技人才无犯罪记录承诺制。在目前外国高端人才(A类)实施无犯罪记录承诺的基础上,4.0版规定上海用人单位聘请的外国科技人才可参照外国高端人才(A类),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实施无犯罪记录证明“告知+承诺”制,即外国人才直接在申请表上承诺“无犯罪记录”,无需额外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用人单位和外国人应确保提交承诺的真实性,同时政府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三个突破,是加大力度吸引外国高技能人才。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的有关文件,为吸引更多外国高技能人才来沪工作,上海正式对外启用“外国专业人才”中“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的通道,将外国高技能人才分为“持国家通用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本市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和“持其他国际通用职业技能人才”实施准入,并进一步放宽年龄至70周岁。
据悉,目前在沪工作的外国人有21.5万,占全国的23.7%,居全国第一。我国2017年4月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上海共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7万余份,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近5万份,引进外国人才数量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