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师网了解到,就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对于教育惩戒相关问题,教育部便公开征求民众意见并进行了广泛调研。在收集大量建议之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计划自2021年3月1日起,也就是今天试行这一政策。
事实上,教育惩戒的尺度一直受到所有人的关注。对于学生是否应该进行体罚、训斥的讨论甚嚣尘上,却一直都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但不应该体罚这件事却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毕竟这涉及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这种落后的教育方式应该被取代。
北京聚师网深入研究《惩戒规则》后了解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不难看出,教师和学校并不能随意侮辱、打骂学生,并且在纠正学生错误言行时需要掌握尺度和力度。
据了解,《惩戒规则》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对于惩戒行为有以下十不得:
(1)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2)不得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8)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北京聚师网小结:此次政策的出台,可以让教师的教育惩戒更加透明化,家长也能够更好的进行监督。希望在未来,对于学生的体罚行为能够消失于阳光之下,每个学生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